上道驾驶的机动车辆未置放交强险标志的,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可以扣押机动车辆,通告当事人出示交强险标志或者补领相对应手续,可以处告诫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内罚款。交通强制险的全名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车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的人身事故死伤、经济损失,在职责限额内给予赔偿的强制性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