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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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鉴定的话一般要等治疗终结才能做,一般要求3个月后做。 你可以起诉肇事双方,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他们是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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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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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发生损害将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进行赔偿。 凡发生损害的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JO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调解,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将予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提前3天向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若当事人因故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在预定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警,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参加事故调解的人员一般应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事故当事人参加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必须有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得超过3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指派2名交警主持,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时将允许旁昕,但当事λ要求予公开的除外。调解赔偿争议时,将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先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教育;…/ (4)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6)确定赔偿方式。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调解书载明内容有: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各方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终结日期。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制作调解终结书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将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履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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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适用情形: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人员的俗称),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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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的主次责任应为27.5%:72.5%---肇事司机应安双方总损失的72.5%赔偿,约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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