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对于摩托车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青岛市市区对摩托车实行限制通行的政策。
1.限制通行的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民族乡,这些区域内禁止摩托车通行。
2.限制通行的时间:每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3.限制通行的车型: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
4.特殊情况: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至于外地摩托车,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其进入青岛市区,但也需要遵守上述的限制措施。建议您在出行前查询当地的具体政策,以确保您的出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