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借助于自身的动力装置驱动,且具有4个或 4个以上的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车辆。汽车的主要用途是运输,亦即载送人和货物的车辆。汽车区别于沿敷设的轨道或电力架行的火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进行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以及自走式工程机械。在分类统计时,二轮或三轮机动车,具有武器和装甲的作战车辆不算汽车。 汽车一般由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设备等四个基本部分组成。 1. 发动机:发动机2大机构5大系: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冷却系;润滑系;点火系;起动系。 2. 底盘:底盘作用是支承、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总成,形成汽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 正常行驶。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 3. 车身:车身安装在底盘的车架上,用以驾驶员、旅客乘坐或装载货物。轿车、客车的车身一般是整体结构,货车车身一般是由驾驶室和货箱两部分组成。 4.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大部分组成。电源包括蓄电池和发电机;用电设备包括发动机的起动系、汽油机的点火系和其它用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