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资格证书(汽车修理工职业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高级汽车维修工(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结)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