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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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是做建筑给排水设计的,窃以为楼上理解有误。 首先这是建规8.5.1.4条的内容,我们可以把原文找出来。 ------------------ 8.5.1条第四款规定: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 应该是这样的 一、第一个分号前面的内容: (1)“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需要设置水喷淋。 (2)“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需要设置水喷淋。 二、第一个分号与第二个分号之间的内容: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需要设置水喷淋。 三、你公司这样的情况,可以按照“商业网点(单间面积小于300m2的商铺)”的形式来考虑,从规范上来说,只要疏散能满足要求,不需设置水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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