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自己的看法1、对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供电的一般灯具,灯具内有几个电光源单元,就算有几个电光源的灯具,如3X20W的荧光灯灯盘,灯具内的光源算2个光源。2、关于建筑组合灯具,我认为应该是指那些在灯具组合上灯体之间有结构连接的灯具组或灯具群,可以根据场景的需要组合成需要的几何图案,否则我们就可以将一个场景中的那些无结构联系的分散的灯具也称为建筑组合了,这样显然不妥。像空间枝型照明灯照明网、发光顶棚或格栅顶棚、大型室内水晶灯组等,都应该看作建筑组合灯具。所以,《照标》的规定还是经得起推敲的,而《手册》中说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过于牵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