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是国务院批准的六类资产评估职业之一,按照国务院“严格评估专业资格设置管理”的要求(国办发[2003]101号)以及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精神,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的培训、考核、颁证工作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证书的原则,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文件精神,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中汽协”负责对获得证书的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中汽协印制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证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正式授权,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培训中心,为广东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机构;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为广东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年审”的初审专门机构。本培训中心学员,免收注册费。未经注册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不得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