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汽车下乡补贴标准公布 最高补6500元 2009年05月08日10:07 老家在农村的朋友,请给老家的亲戚朋友打个电话或者捎个信,现在购买摩托车或三轮汽车、轻型载货车都能获得政府的补助,最高可补助6500元。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了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标准。根据方案,凡是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农民,以及农场、林场和渔场职工,在我省境内发生以下三种购买行为,都可享受财政补贴:一是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二是新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三是购买摩托车。方案规定,换购轻型载货车和新购买微型客车的补贴时限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摩托车的补贴时限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也就是说,4年之内购买摩托车都能获得政府的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和新购买微型客车的每户限购1辆;购买摩托车的每户限购2辆。购买“河南造”补贴更高省政府研究决定,对购买我省生产的补贴类车型,提高补贴标准,具体是:换购轻型载货车或新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下的,按售价的13%给予补贴,比国家标准提高了3个百分点;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按65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比国家统一补贴标准增加了1500元。购买摩托车,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按售价的16%补贴,比国家统一补贴标准提高了3个百分点;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按8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比国家统一补贴标准增加了150元。第一批我省参与汽车下乡销售的有: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41个车型。老家亲戚受了委屈可替他们投诉我省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过程中有6个“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支付补贴资金。而且,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另外,省政府成立了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协调小组,如果老家的亲朋好友受了委屈,或者拿不到补贴,你可以替他们举报,咨询和投诉电话为:0371—65808991、65808992。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追问: 能告诉具体车型吗,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