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电池每年应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放电放电应保持电流稳定,放出额定容量的30%左右(以0.1c放电3小时),放电每小时应测一次单体电池及电池组电压、放电电流、温度等,放电后应进行均衡充电然后转浮充进行。 (2)每月应测一次电池单体电压及终端电压,检查外观有无异常变形和发热,并保持完整运行记录。 (3)每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是否牢固,是否有腐蚀、松动应拧紧至规定扭距,腐蚀应及时更换; (4)不要单独增加或减少电池组中几个单体电池的负荷,这将造成单体电池容量的不平衡和充电的不均一性,降低电池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