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了解到,2003年,我国发布了《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废旧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如手机电池、铅酸蓄电池和计算器上使用的扣式一次性干电池等。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 同时,该通知中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质量0.025%的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电池中的比例”。对此,黄山市相关环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市场上准许销售的普通1号、5号和7号等电池已达到低汞或无汞化标准,这些电池随生活垃圾投放填埋后,重金属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