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线 电 测 向 竞 赛 规 则
(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修定)
第一章 竞赛项目
第一条 无线电测向锦标赛应在两个业余波段(3.5兆赫和144兆赫)进行。
一、男子80米波段(3.5兆赫)测向
二、女子80米波段(3.5兆赫)测向
三、男子 2米波段(144兆赫)测向
四、女子 2米波段(144兆赫)测向
以上项目可设成年(年龄不限)、青年(比赛当年底满17岁者)、老年(比赛当年一月一日,满40岁以上者)或其他组别。
第二章 竞赛的参加
第二条
一、凡符合竞赛规程要求的选手,均可参加竞赛或测验。
二、运动员的义务和权力:
1、熟悉并遵守测向竞赛规则、规程及有关规定。
2、尊重裁判员,服从裁判,积极支持和协助大会工作。
3、在竞赛中,有权向裁判员询问急待解决的问题。
4、有权通过领队或教练员对竞赛、裁判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 领队:
领队是代表队的领导人,参加竞赛的单位应派领队一人(可由教练员或运动员兼任),其职责如下:
一、熟悉并要求代表队全体人员遵守竞赛规则、规程及各种规定。
二、及时向本队传送竞赛组委会或裁判委员会等部门的通知和决议。
三、对竞赛和裁判工作的意见,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凡提出与成绩有关的意见,不得超过成绩公布后1小时。
第四条 教练员:
参加竞赛的单位应派教练员1名(可由领队或运动员兼任)在技术上指导运动员,并协助领队工作。
详细信息请参阅:
http://www.zjhyzx.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