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毒物可按多种方法予以分类:1、按化学结构分类,如金属、醇、酮等;2、按用途分类,如农药、有机溶剂等;3、按毒害作用分类。又可按其作用的性质和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加以区分。作用的性质可分为:①刺激性,②窒息性,③麻醉性,④溶血性,⑤腐蚀性,⑥致敏性,⑦致癌性,⑧致畸胎性等。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则可分为:①神经毒性,②肝脏毒性,③血液毒性,④肾脏毒性,⑤全身毒性等毒物。有的工业毒物主要有一种作用;有的具有多种作用。采用常用的毒物分类方法,即主要按毒害作用的性质和化学结构的方法分为:1、刺激性气体;2、窒息性气体;3、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4、有机化合物,5、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