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里加入窑栗壳的行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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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犯罪行为,会被判刑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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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某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里加入窑栗壳的行为是(犯罪行为),犯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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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您好,请问您是想问商家为了新顾客在火锅中加入了罂粟壳是吗?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对吸毒者不起作用,但对于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毒品并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其“效用”不可低估重行为首先一定是违法行为,加放罂粟壳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且还有可能涉及毒品相关的罪名如果您遇到有的商家有这种行为,建议您及时向工商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投诉举报,部分地区会对这种投诉举报行为给予奖励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后续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提问哦,您可以随时向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更多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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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里加入窑栗壳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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