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将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气价改革。 2011年12月,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2013年7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被调整,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阶梯气价指导意见》,按用气量将气价分为三档,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计加价。2014年9月,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015年4月,中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同时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