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晚上,我驾驶五菱面包出租车(证件齐全)从东向西行驶,途中我电话响了,我打转向想往右边靠,我听见后面有按喇叭的声音直接原地把车停住(没有刹车痕迹),还没等我看清怎么回事,一辆摩托车从我右边超车把我的车的前保险杠以及大灯整个撞掉,骑摩托车的人当时连人带车飞出去近五米的距离(摩托车有明显的刹车痕迹),我下车看了一下摩托车的车主,当时围观的人帮忙报了案,并把他送进医院,我给朋友打电话让朋友先到医院看看伤者,我在现场等交警出现场,出完现场我和交警去医院找到伤者的时候,伤者嘴里全是酒味,并对他和我做了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交警让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时候,他的家人说没有证。我想问的是,象这种情况我要付什么责任?需要赔付对方的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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