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方言和推广普通话之间,难道真的有一种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敌对关系?随着争论的日益冷却,人们越来越达成以下的共识:营造多语并存、和谐发展的语言环境,方为语言未来演变的应有之义。 今年读六年级的上海学生陈歆最喜欢看的是名为《开心公寓》的电视节目,在这档以沪语为主要传播语言的情景喜剧中,陈歆往往能获得很多共鸣,因为他平时和父母、同学讲的就是这些生动活泼的上海话。在上海,还有一大批像陈歆一样的孩子,他们往往在课堂上操着熟练的普通话和英语,但在和同伴嬉戏时、或是回到家里,上海话便脱口而出。上海市语委于2006年2月底新公布的《2005年上海市学生语言使用情况调查报告》宣称,父母生长在上海的学生全都会说上海话,且说方言能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 政府对方言问题的重视程度已经大大提升,而且还有迹象表明,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水火不容,着手于方言的调查保护,营造一个宽松的多语环境,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 作者: 保护方言 2007-10-12 02:27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转] 方言保护该“存”还是“承” 推广普通话不是消灭方言 为了增强凝聚力和民族团结,中国自解放以来一直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普通话,但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竟将其与保护方言对立起来,到最后竟演变为你死我活的对抗关系。 事实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强调,普及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使公民在说方言的同时,学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从而在语言的社会应用中实现语言的主体性与多样性的和谐统一。具体而言,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要求人们讲普通话,但并不排除大家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吴语研究室主任游汝杰认为,上海话和普通话的社会功能不一样,不同场合用不同的语言,学会言语分工是言语交际能力增强的表现。 文化人类学者张江华认为,语言除了沟通交流的功能外,还与使用者的文化权利、地位有密切关系。政府基于国家公共利益的考虑,以相关语言法为法律依据,规定在某种前提和标准下使用普通话,但除此之外,国家只能对语言的使用有所提倡,无权对非正式场合和私人场合的语言使用做出硬性规定。 沪语研究专家、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钱乃荣认为,经济能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