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车辆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4、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