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当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 报废车车主可申请用老号牌 申请“新车沿用旧号” 三细节您得注意 从2007年7月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了十六条便民措施,其中规定“机动车报废后,车主可以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新车沿用旧号”呢?有如下3点注意事项。 1、沿用车牌号只适用于同类车型 新车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要求新车必须与旧车属同类车型,也就是说,“新车沿用旧号”只能在同类车型范围进行。 例如,旧车是大型客车的黄色车牌,要用原号牌号码,所购新车也必须是大型客车;小型载客汽车的旧号码,也只能由小型客车或轿车来“继承”,而不能是小货车。 2、旧号超过6个月不可沿用 对于“新车沿用旧号”还有一点十分关键,那就是当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必须自办理车辆报废回收手续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超过6个月限期,原车主没有提出继续使用申请,车管所将收回该机动车号牌。 3、号牌号拥有权须在3年(含)以上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该号牌号码应当在3年(含)以上。这是申请“新车沿用旧号”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 另外,对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