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开车追了一辆qq的尾,警察至现场调解,最后双方以快速解决形式私了,因我父亲没有上全险,只上了强制险,保险公司不能赔,于是约定对方拿修车发票来找我父亲报销。后一共报销了对方达2万元修车费。结果没过2天对方打来电话,说车辆因为这次大修导致贬值了,要求我家再赔2~4万元!还说她老母在后座上坐着,受到惊吓,心脏病一类的,但当时她并没有说过。现在她母亲看起来也很健康。我家以为车辆事故都是只负责包修就可以了,并且私了时并没提及这笔款,我家不应承担什么车辆贬值的责任,便不同意再赔。近日她将我父亲告上法庭并成功立了案!我想求助们,这样的情况我家应该赔吗?赔或不赔的理由是什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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