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针对农用车夜间行驶的特殊规定,下面是农用车的一些规定和机动车的夜间行驶法规:根据《关于农用运输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有关问题的批复》(公交管[1997]271号)的规定,农用运输车辆在道路上通行应符合以下规定:(1)农用运输车(三轮、四轮)应当遵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2)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原则下,四轮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为50公里,三轮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为40公里。遇《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3)农用运输车载物应当符合《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公安部令第12号)的规定,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四轮农用运输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不准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米。三轮农用运输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不准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50厘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还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会被处以50元罚款,违法行为记1分。 第四十八条的前置规定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而杭州基本上所有道路都有隔离设施和中心线;第五十八条,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只是在没有路灯或低能见度等特定情况下被视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