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通州一家汽车销售商日前在一家网站论坛上推出汽车“牌照租赁”,并称此举是为了缓解北京车辆号牌的紧张形势。具体租赁办法为,由销售商提供已备案车辆,买家按车辆市场价格“购买”车辆,车辆登记在销售商名下,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家所有。购车后,买家还需每月支付牌照租赁费用100至300元。昨日,该汽车销售商的销售顾问表示,车辆登记方还是经销商,待日后车主通过摇号取得过户资格,该车再由经销商过户到消费者的名下。销售人员介绍,购买之前,需签订车牌租赁合同。车险由买家自己交。要是买车后,遇到剐蹭、车祸或者验车,需要与销售商联系。销售顾问表示,购买的车辆是在北京本地或者北京近郊城市使用。“如果你要经常开车去外地,出了事,我们没办法派人赶过去,车子没办法卖给你”。该销售顾问表示,目前有市民电话咨询,但这项业务尚未有实际成交记录。这位销售顾问拒绝透露备案车辆的数量,称“数额有限”。车管所消费者不是车主缺少保障针对这种“牌照租赁”,尚未摇中车牌号的张先生
没有更多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