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妈走没走人行横道线?这条路是什么道路?是不是混行道?这很重要。还有,那辆电动车要拉去检验的,看它有没有限速,制动效果怎么样,电动车出厂时有规定的,时速不得超过20KM/小时。这些都要和警察讲清楚。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判你妈妈权责是不对的。单从保护弱者这一条,也不应该这么判!!还有我想问一下那位自行车爱好者20043032,你依据什么说“单车在两千块钱才能达到刹车的基本效果”??我想问问你的2000块钱花在什么地方了,2000快钱能买到什么不一样的制动零件吗??如果你这个说不好,那么电动车要8000就更没有依据了.还有就是重量不超过10KG,你能限制得了车,能限制骑车的人吗?难道我比你重10KG就不能骑车了吗?只是讨论,没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