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指南办理条件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不符合的,属超标车,不予办理登记。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1.车辆所有人提交的发票无效的;2.车辆发票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4.车辆属非法改装、拼装或者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5.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或者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6.车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车辆不在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办理材料一、身份证明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异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单位: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注意:2017年12月25日起,南宁市居住的外来人员只要已在派出所或通过网上申报居住登记,即可在南宁市办理“车驾管”业务,不用再提交《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所以到时,电动车上牌无需群众到派出所打印领取居住证明,凭居民身份证到交警车管部门就可以直接办理有关车管业务从2018年9月10日起,办理电动车登记业务,广西区内的身份证无需在提交居住证明,广西区外的身份证可提交区内任何一个城市的居住证明即可办理。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四、《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原件五、电动自行车学习凭证六、电动自行车(需到场检查车辆,车辆需提前装好脚踏链条)办理流程一、预约1. 电话预约:9661222.手机APP预约3.现场预约附:线上预约操作指南及现场预约地点二、学习(45分钟)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到达预约站点,出示身份证和预约号,进入教室学习和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三、考试四、发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证明》,填写《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五、上牌将所有的材料(申请表、学习证明、身份证等)交给工作人员核对六、排队验车七、领牌:验车通过,到办公室领牌办理地址五一路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64号驾驶人考试中心;狮山工作站: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8号狮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院内;仙葫工作站:南宁市青秀区仙临路47号交警三大队队部院内办理时限及费用当日结办电动自行车号牌工本费8元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工本费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