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新国标)正式开始实施。在新国标中,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视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范畴。“按此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应当控制在20公里/小时,重量在40公斤之内,如果超过这一标准,则称为超标电动车。 不过现在对电动车违章行驶的现象,主要还是按照非机动车来进行管理和处罚。新国标虽然对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技术标准上进行了定义,但这个定义并不是执行条例,在如何管理处罚上,如今还没有出台明文规定,因此,如果要按照机动车的标准来管理电动车,对醉酒驾驶进行相应处理,需期待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地方性法规出台。 虽然在对于醉驾电动车的处罚上,交管部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请不要在喝酒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车。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当按照交通法规行驶,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从报道看,各地对此掌握并不一致。有的地方明确 对酒后驾驶电动车按酒驾处理,当然是指超标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