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是否过低?是否可以根据同天气、同车型、同路段来限速?久前,重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同重庆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了交流。 焦点1 限速80公里/小时是否太低? 代表、委员:限速80公里浪费时间 “脚一踩油门,速度就上去了,时速80公里是否太低”,市人大代表刘放称。万盛区政法委书记霍似秋提到,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未发挥高速路的效益,“80公里/小时,使我们把很多时间浪费在高速路上。”他建议将限速标准提高,他的建议也得到其余代表、委员的认同。 高速路执法队:重庆高速路设计时速为80公里 “首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高速公路时速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李望斌称,重庆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再者,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一般设计的车流量在25000辆的时候,车速为80公里。但在执法中也有一定弹性,根据各条道路的状况,车流量没有达到25000辆的道路,一般是按照小型车时速超过120公里,大客车时速超过100公里,而货车时速超过80公里。 “就如副市长童小平所说,高速公路首先应该是安全路”,李望斌说,重庆境内高速路是位于山岭重丘之中,最长的隧道系4.1公里,最长的连续坡道达到12公里,目前,超速仍很普遍,超速130公里以上的占43%,引发的死亡人数占54.5%。 焦点2 限速该该“一刀切”? 代表、委员:应根据天气、车型限速 “高速公路限速应‘一刀切’”的观点颇受有车一族认同,本次政协会的提案对此问题也多有提及。市政协委员、“陶然居”董事长严琦就曾在提案中建议:限速应分车型。市人大代表盛苏云昨日也提出,可否根据同天气、车型、路况来制定同的限速?市人大代表认为,重庆的高速路电子指示牌应该充分利用,阴雨天、晴天的时速可以区别开来。根据路况的好坏区别时速。 高速路执法队:据车型限速会引发更多事故 李望斌表示,据测试并是超速本身导致的事故,而是速度差。如果根据同车型限速,会加大速度差,更多引发事故。在执法过程中,有很多客车、小车都是自己的问题,完全是“问题货车”引发的。据统计仅有10%的货车符合安全标准,提高货车的车况是一时能解决的,因此只能“货车开快点,轿车开慢点,来共同达到和谐”。 有车一族:小车可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