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的质量要求是:经保持路面平整坚实,路拱和适度,行车顺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水沟畅通;桥涵构造物维护完好;标号志完善鲜明;行道树齐全。 根据路况实际达到以上要求的程度,将公路养成护质量分为优、良、次、差四个等级,以优、良等路里程之和占养护里程的百分比为"好路率"。它是衡量养护质量的主要指标。养护质量的要求是减少次等路,消灭差等路,逐步提高"好路率"。 养护质量的检查和划分标准是:以公里为单位,以里程碑为界,按上述五项养护质量内容分别评分定等。满分为100分,各项所占比例的分数为:路面50分,路基20分,构造物、标号志、绿化各10分。根据实际检查评分结果,在每一公里范围内,总分在90分以上,并且路面在45分以上,路基在15分以上,其他三项均低于6分的,定为优等路,总分在75分以上,并且路面在38分以上的定为良等路;总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次等路;总分足60分的定为差等路。 上述优等路的四个条件中,如有一条达到,即定为良等路;良等路的两个条件中,如有一条达到即定为次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