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被机动车”引质疑东方早报记者 杨洁 “高油价让我放弃了摩托车,高花费更让我对汽车望而却步,我只能选择电动车,虽然它不能为我遮风挡雨,却能跑得更快。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便利的交通工具,现在也要离我而去。”在知道明年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划入机动车”的新标准后,有网友发出上述感慨。这一标准就是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以下简称“电摩新国标”),根据该规定明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如期实施,明年骑电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机动车司机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定,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将出现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