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燃险

汽车自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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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对象

  适用于家庭自用汽车、营业货车、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运车、出租车、租赁车、特种车,且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自燃险条款介绍

  在很多车主看来,自燃的几率很低,因此存侥幸心理,购买此险种积极性不高。有的车主尽管了解自燃险,但认为与无法估量的第三方责任险理赔相比,这种损失相对较小,认为可以判断,因此人们经常忽略。但该风险一旦发生,往往是车辆全损。

  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法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第四条 保险金额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投保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二)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专家建议避免自燃的最好办法就是勤检查。对于车辆的油路系统,车主应着重检查发动机、底盘是否漏油,油管是否老化、破裂等,在检查电路时,应检查高压点火导线的绝缘层是否发生软化、老化、裂损,停车时,要远离附有干草、油漆或其他易燃物的路面,避免汽车底盘长时间接触易燃物,进而引燃易燃物。

投保注意事项

  投保车辆附加自燃险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投保时不应只看重保费价格,还应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理赔服务与防灾防损服务较好的保险公司。

  2、注意保险条款中的免赔事项。例如有些私家车的司机在汽车上加装一些防盗、报警、DVD机、音响等设备,加大了车辆的用电负荷,更容易引起车辆自燃起火,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予理赔的。

  3、投保车辆自燃险后,一旦出险也要积极施救,否则如因车主的不作为而使车辆自燃损失增大,会造成理赔的被动。

  4、在发生车辆自燃时应及时打电话报警,同时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出现场。消防队灭火后,应索要出警证明,并要其开具起火原因说明,以便理赔时向保险公司提供。

  5、给保险公司报案后记住报案号,以便在后来的理赔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6、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拖去相应修理厂,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自燃险”一般赔付率在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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