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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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应用写作中公文按分类,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其中上行文可分为:

1.逐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仅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

况外,下级机关一般仅向其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多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

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3.越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仅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越级行文的同时,应将公文同时报给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这种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采用:

(1)由于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

(2)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

(3)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问题;

(4)上级机关交办的,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

(5)对上一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

(6)询问与请示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等。

泛行文

主要是指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者平行,还向社会公布。行政公文中的公告、通告即属

于此类。

公文格式构成

应用写作类的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日期、印章、成文日期、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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