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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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简介

李启铭(又名李一帆)之父李刚李启铭(又名李一帆)之父李刚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但是据当地人讲,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河北大学保卫处处长曾经和李刚及李启铭一起吃过饭,对李启铭有些印象。在肇事现场,保卫处处长问李启铭是不是李刚的儿子,李启铭回答“是,我爸是李刚”。[1]

受害者哥哥受害者哥哥2010年10月18日,猫扑贴贴上,网友的一篇帖子引爆了网络,截至2010年10月18日傍晚,点击量已达143万。这篇帖子描述了一起校园车祸。

2010年10月16日晚9:40,河北大学新区易百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在学校宿舍区超市门口被一辆汽车撞到,被撞者均为河北工商学院大一新生。帖子称:“当时车速很快,时速大约80~100公里。被撞女生被撞飞,而且这辆车撞人后并没有减速,后轮竟从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

“在撞到人后,他竟然继续行进,想从大门口逃跑,后被学生及保安拦下。下车后,肇事者未表现出丝毫的歉意,他竟然说:‘看把我(的)车(给)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

酒后肇事,还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刚”,这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与关注。随后,网友们由愤怒变为冷嘲热讽。猫扑网最先发起了名为“‘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的活动,参与者迅速过万。微博上也有网友发起此项活动,不少人借此改编名言名句,表达自己的愤怒与嘲讽。

2010年10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学校园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的父亲李刚接受央视独家采访,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并深深鞠躬。采访中李刚多次哽咽,不能自已。

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社会评论

事件图事件图声琴相拥上传了自己的新歌《我爸是李刚》,这首歌改编自小沈阳那首《我叫小沈阳》:横行路中央,轿车轻飞扬,黄土地养育着咱那霸道的爹娘……我爸叫李刚,大名鼎鼎的李刚,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刚是金刚的刚……这首歌昨天刚一挂到土豆网,点击率迅速上万,被无数网友转载。

10月21日上午,歌曲作者声琴相拥表示,这首歌从创作到视频剪辑一共花了8个小时,当日凌晨2时才发到网上,目的是为了代表广大网友唱出心中的愤怒。

对于“我爸是李刚”的流行,北京师范大学传播学教授张洪忠认为,“造句行动”看似幽默搞笑的背后,其实是人们自发形成的对权力阶层的一种声讨。他们的行为表现出对权力阶层的痛恨。

《人民网》2011年09月10日报道,李双江与李刚齐名被评为“四大名爹”:“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2]

事件调查

建立工作组

在河北省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工作会议上,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对于河北大学院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省委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入驻河北大学处理此事。随后,河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肇事者已经被逮捕,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该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委对此事很重视,对有关部门做出批示,要尽快侦破,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公安厅以及保定市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的专门工作组进入河北大学协助处理此事,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该事件处理的进展。

国外媒体关注

《国际先驱报》头版标题《国际先驱报》头版标题“我爸是李刚”一词荣获2010网络十大流行语之一,在引起了众多中国人的关注、讨论之后,这股舆论风也刮到了国外。

2010年11月18日,《国际先驱报》出版头版头条《中国隐晦笑话:我爸是李刚》。

《纽约时报》网站发表评论说:“李刚事件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中国一些政府的强权意识,但另一方面媒体、舆论最终还是使得李启铭被审查,最终产生了相对公正的审判。”

《金融时报》报道,李刚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在中国保定的这个地方,他似乎是一个万能的超人。于是,他的儿子李启铭在醉酒驾驶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时,才能非常淡定的咆哮:“有本事你们就去告,我爸是李刚。”

纽约时报国际版《InternationalHerald Tribune》头版标题《China's bitter joke: "My father is Li Gang”》

最终结果

受害者父母获赔

2010年12月26日报道 2010年11月4日以后,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的“李刚门”事件变得有些沉寂。直到网上传出,受害方陈晓凤一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被打,并透露李刚家已与陈家私下“和解”。

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

按照协议约定,陈家不得再和李家有联系,不得和媒体接触。

河北警方2010年12月21日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警方同时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律师认为,双方和解对于李启铭将要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会有“很大影响”。

李启铭判刑六年

2011年1月30 日(农历腊月27),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我爸是李刚”案宣判“我爸是李刚”案宣判法院认定李启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李启铭当时车速达45到59公里每小时,远超校园内每小时限速5公里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达151毫克,系醉酒驾驶,并且肇事后逃逸。

法院认为,李启铭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是鉴于案发后,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积极赔偿死者家属46万元,伤者9.1万元,取得了被害方谅解,并且李启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纳了辩护人对李启铭从轻处罚的意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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