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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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试水校园

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3)2016年12月中旬,南昌航空大学投放了第一批40辆电动车,运营者称第一天有了盈利。

记者来到中国传媒大学探访,在校园公园喷泉旁有共享电动车停放。这些电动车分为荧光绿、橙色两种颜色,车座后面贴着二维码牌,车把手分别设置速度低中高档位、鸣笛和照明按钮,车前和尾部都挂有号牌。

用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该APP,注册账号、填写身份证、拍摄人脸照片后交229元押金就可使用。页面显示,电动车采取时间、公里数双重计价的方法计算,0.1元/分钟加上0.18/公里,最低收费2元1次。

在中国传媒大学校园内,共享电动车已经有了少量使用者,校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学校不提倡学生骑共享电动车,只是不允许共享车在校园内集中投放,未作其他规定。

正式投放

2017年1月,电马儿进入成都,因不符合交警管理规定,被撤回厂家。[4]

2017年3月8日,共享电动车电斑马在北京三元桥上线,交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停止运营。[5]

警方对此回应称,朝阳通州等地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车辆均拆除了脚蹬,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也未登记上牌。鉴于投放运营的电动自行车无牌照,属于违法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5]

2017年3月8日,共享电动车小黄蜂在合肥上线。该共享电动车10分钟内免费,超过10分钟,1元/30分钟;12小时内封顶9.3元,超过12个小时,2元/1小时。[6]

交警部门表示会督促相关企业的共享电动车上牌,来自该公司的江女士回应,会按照国家政策运行共享电动车。[6]

2017年3月,共享电动车电马儿在成都再次上线。[4]按成都交警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上路前必须上牌,超标车上临时黄色牌照、合标车上永久绿色车牌。该公司电马儿均为黄色,挂有川A绿色电动车牌照,上了合标车牌照。[4]

由来现状

共享电动车停靠点共享电动车停靠点继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后,共享运营的时代也催化了另外一种交通工具的流行,那就是共享电动车。[3]

其实共享电动车的起步并不比摩拜和ofo晚,只是太多的运营商选择校园或者是景区作为运营范围,不受人们的关注。国内已经出现了包括猎吧、租八戒、小鹿单车、电斑马、ebike、八点到、7号电单车、萌小明等一系列从事电动车租赁的公司,并且还有一些传统电动车制造商也在考虑以电动车切入到共享出行领域。[3]

服务模式

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2017年3月,共享电动车蜜蜂出行首现北京,收费模式0.5元每公里+0.1元每分钟。

这款新型电动车也是通过扫码开锁,尾部挡泥瓦的黑黄相间条纹看起来很像小蜜蜂的腹部,前面装有车筐。

从电池仓可以产出,出品商是“蜜蜂出行”,编号很小:“0000000xx”。[7]

政府监管

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起至5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对于各方责任、车辆投放、押金管理、信用互通等方面均有了较为明确的意见,并首次提出上海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8]

在相关的《编制说明》中,上海市交通委表示,这一原则主要是基于城市交通安全和市民人身安全考虑。共享电动自行车产权不属于个人,一旦驾驶操作不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上海市因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发生158起共96人死亡,2016年发生108起共95人死亡,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率由2015年的60%上升至2016年的88%。此外,上海市交通委在《编制说明》提出,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后提出了“上海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相关声音

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称,“从行业管理角度来讲,我认为共享电单车能缓解电动车管理难的问题”。

郭建荣秘书长表示,现在上海的电动车存量有三百万辆,而且存在不少私自改装的问题,超标电动车就成为了马路上的“隐形杀手”。“对于私家电动车使用而言,管理者要管三百个人,而共享单车,只要管一个企业就可以解决。这么来看,共享电单车这种企业行为有利于破解、缓解管理问题”。[9][10]

最新进度

明确政府责任 不鼓励共享电动车

《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9][10]

相关争议

共享电动自行车一面世,就遭遇尴尬,或被叫停,或被约谈,或被要求集体上牌,症结仍在电动车的标准与监管难题上。[11]

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小蜜电单车”投放北京市区的一批共享电动车被紧急叫停,同样被北京交管部门叫停的还有“电斑马”。2017年1月,“七号电单车”仅上线一天,就被深圳市交管部门紧急约谈;南京市则计划为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体上牌。[11]

深圳交警陈赟说,深圳市区内90%的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暂时不适合发展电动自行车。南京市交通管理局曾策力表示,已约谈“七号电单车”,解决方式是在上牌的基础上,为共享电动自行车设立专门停车范围。[11]

按照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份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外观、车重、车速、管理等的各项指标,均有严格规定。小鹿单车李青云认为,这次叫停的一些企业完全违背了国标。比如,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车重不能超过40公斤,并且必须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11]

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3)市场上13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先后发布的车款中,只有两款设有脚踏板,其余车型在外观上更接近于摩托车。陈赟告诉南方周报记者,现在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其实是电摩,也叫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按中国道路交通法规定,轻便摩托车产品应被纳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目录,车辆必须上牌,驾驶员也必须考取E类驾照。[11]

2017年5月27日,在隐患未整改到位,国家或地方出台相应的准入、运行、管理政策之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在郑州市范围内一切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业务……”5月27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共6家单位对在郑州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行为。[12]

2017年9月,杭州相关管理部门宣布叫停“共享电动车”,并对在杭州提供租赁电动自行车业务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对本平台车辆进行清理并暂时退出杭州市场。对于逾期不清理且未退出的,将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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