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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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

协商价格有以下缺陷:

(1)对于有关经理来说,协商很花费时间;

(2)容易在部门间造成矛盾;

(3)它使对部门获利能力的评价受经理协商技巧的影响;

(4)它要求高级管理者花时间监督,并不是介入协商过程;

(5)如果协商价格高于提供转让产品的机会成本,有可能导致次优的产量水平。

根据协商价格制定转让价格决策的困难在于:确定的转让价格要激励各分部经理的经营能使企业整体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当分部经理有权力协商转让价格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其自身利益(分部利润),而不是企业整体利益。

制定条件

(1)有关的中间产品有外部市场,两个部门的经理可以自由地选择接受或拒绝某一价格,这避免了双边垄断局面的发生,在这种局面下,价格取决于协商双方的力量和谈判技巧。

(2)内部转让可使销售或管理费用减少;

(3)转让的数量相当大,足以产生数量折扣时;

(4)销售部门具有闲置生产能力时;

(5)购买部门所需的物品无法由外界供应;

(6)由权利外购或外销。这为讨价还价提供了必要条件。

(7)各协商者都享有全部市场信息。这使得协商价格接近一方(最好是双方)的机会成本。

(8)当协商发生矛盾时(双方利益有大有小),可能导致非最优决策时,企业最高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必要的干预,但干预应是有限的、得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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