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疲劳,用心理学的原理来解释,是说当刺激反复以同样的方式、强度和频率呈现的时候,反应就开始变弱。通俗点说,就是对于一种事物的反复欣赏所产生的一种厌倦心理。
作为一个人来说,心理上的好奇感是心理认知和感知的原动力,如一件事务或者行为长期的体现在眼前,就可以说这个事务或者行为已经在心理上失去了好奇感,那么你的潜意识就会让你的头脑或者说意识转而去发现可以从新唤起好奇感的事务或者行为,这时,所谓的审美疲劳出现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这样的体验:同一种食物吃久了就会感到厌腻,同一支乐曲听长了就会感到不再那么悦耳,同一件衣服穿久了就会感到不再新鲜,在性爱生活中同样存在这种“喜新厌旧”心理。一些夫妻总是抱着离婚后能寻觅到一位自认为很满意的伴侣,可是,好景不长,新鲜劲一过,性厌腻感又再度出现,不得解脱,产生了“老婆或老公是别人的好”、“家花不如野花香”的想法。其实,在性方面的喜新厌心理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正常心理和行为。从遗传学角度讲,这是大多数哺乳动物的本性。
美国神经生理学家赫勒提出,当人们感觉某一物体时,大脑中的某一细胞簇就会立即兴奋起来,仿佛要出任这一物体的“代表”。但当某一物体的作用长期存在时,记录这物体的那条神经链就出现疲劳,这样,相应神经联系键的“疲劳” 就导致了人们对某一现象、物体、人和自己配偶情感态度的周期性厌腻。这就是说,夫妻性生活中的喜新厌旧心理,是有其生理基础的,并不都是道德败坏而造成的。
因导演冯小刚“审美疲劳”是随着中国导演冯小刚2003年底在贺岁片《手机》中的点睛妙用,而迅速成为2004年不少人嘴里时髦的口头禅和流行语的。《手机》中有个大学教授叫费墨,他发自肺腑地说了句:“在一张床上睡了20年,的确有点审美疲劳。”结果影片还没下画,“审美疲劳”就在社会上流行开了,以致许多人动辄就说“审美疲劳”。只要人感到疲乏或是心情郁闷的时候,都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
从客观审美对象上说,审美疲劳有:自然美的疲劳、社会美的疲劳、艺术美的疲劳。从审美主体的角度说,审美疲劳可以分为审美觉疲劳、精神作用疲劳、社会关注疲劳。在具体审美活动中可分为:对具体对象的疲劳”、“美学风格的疲劳”、“审美趣味的疲劳。”
费墨嘴里的“审美疲劳”,意思是指因长期的婚姻生活而对配偶产生了平淡和麻木的感觉。随后,词义被进一步扩大化,在生活中对某一件东西失去兴趣,或是被什么弄烦了,都可以宣布遭遇“审美疲劳”。结婚七年之痒是“审美疲劳”;例如好莱坞大片千篇一律是“审美疲劳”;天天重复同样的生活是“审美疲劳”;年年在农历除夕晚上合家观看央视的“春晚”,已经成为中国许多家庭过年的不可或缺的节目,如此年复一年,历经20余载,观众难免“审美疲劳”……总之,任何时候,只要感到累了,闷了,厌了,烦了,就可以用“审美疲劳”来形容,语言的魅力就在这里,幽默与调侃中,自嘲与讽刺中,其实不经意间达到了自我解脱与释怀。
贵州师范大学封孝伦教授著有《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一书(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12),第六章第六节审美疲劳,共讲了四个问题:一、审美也会疲劳;二、审美疲劳的不同类型;三、审美疲劳的制约因素;四、审美疲劳的美学意义。现将有些文字摘录于后,以供参考:
(审美疲劳)具体表现为对审美对象的兴奋减弱,不再产生较强的美感,甚至对对象表示厌弃。”(403页)
从客观审美对象上说,审美疲劳有自然美的疲劳、社会美的疲劳、艺术美的疲劳。”(405页)
从审美主体的角度说,审美疲劳可以分为审美觉疲劳、精神作用疲劳、社会关注疲劳。”(405页)
在具体审美活动中可分为“对具体对象的疲劳”、“美学风格的疲劳”、“审美趣味的疲劳。”(406-407页)
封著同时还指出产生审美疲劳有主客体两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在谈到审美疲劳的美学意义时,他认为“审美绝不是纯精神活动”,“思考深层次的美学问题,不可以忘记‘物质人’这个前提”,“人本身的物质条件在起根本的制约作用”。(408-409页)在人的精神领域的研究中,突出了物质的前提,这是很有见地的。封著所论虽然还不够十分透彻,但却十分全面,应该说有关审美疲劳的问题基本上都讲到了。我们应该承认,在美学界像封孝伦这样论述“审美疲劳”的著作确系凤毛麟角。
另一种解释:看美女看的累了,没有心劲去欣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