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出版背景
《血字的研究》[3]英文版篇名为:AStudyInScarlet;标准缩写:STUD。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Christmasannual》)它的推出以及一系列传奇的开始奠定了一个在世界文学史上颇受争议,也颇为有名的人物的地位。
当阿瑟·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还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Dr.Bell,于是便有了灵感。
很明显柯南·道尔是因为想到OliverWendellHolmes,才将书中主角的姓定为Holmes,而这位现实生活中的“福尔摩斯先生”很巧合的也是位专栏作家、烟草行家并且以他那擅于分析的头脑著称;而Sherlock很可能就来源于小提琴家AlfredSherlock,虽然当初柯南·道尔想给福尔摩斯起名为Sherringford的。另外,OrmondSacker是柯南道尔原来想给华生起的名字,不过最终他还是决定改为Watson,并且柯南·道尔的的确确知道有那么一位Dr.JohnWatson存在。
小说花了柯南·道尔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然而,在当时柯南道尔很难找到愿意出版《血字的研究》的出版商。后来虽有出版商愿意出版,但柯南·道尔只得到了25英镑的稿酬,而这也是柯南·道尔从《血字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另外,第一个为福尔摩斯和华生画像的画家是D.F.Friston,不过当《血字的研究》再版时则是由柯南道尔的父亲亲自画的插图。
虽然说我们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歇洛克·福尔摩斯、约翰·H·华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我们,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我们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
中文版本
中文版较早期翻译的版本有:1904年黄人(摩西)、奚若《大复仇》、陈彦《恩仇血》,1905年周瘦鹃《血书》,1906年佚名《福尔摩斯侦探案第一案》、1908年林纾《歇洛克奇案开场》。
群众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1981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中,此篇译作《血字的研究》,译者均为丁钟华、袁棣华。在此前,1958年,群众出版社曾出版单行本《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探案3),译者丁钟华、袁棣华。由于未见1958年版本的原书,所以未作对比,不知是否作过修订。
注:其他中译版本情况,参见《福尔摩斯宝典:附录: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译本列表》
故事梗概
第一部
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在修完军医专修课程之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在迈旺德战斗中,华生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肩部,他的勤务兵摩瑞救了他的命。后来华生由于伤病被送回英国进行修养。
华生的经济状况渐渐不能承受他在河滨路上的私人旅馆昂贵的花费。他打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处。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他告诉华生,有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绍福尔摩斯与华生――这对伟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认识了对方。
华生初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福尔摩斯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随后,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贝克街上的房子。只是租费较贵,他希望与人合租。贝克街221B号寓所――福迷心中的圣地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一个顾问侦探,并写过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
葛莱森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因为候波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福尔摩斯将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给了一只快要死去的老狗,结果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但当他将另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狗之后,那只狗当即死亡。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第二部
那是1847年5月4日,约翰和露茜,犹他州迷路的一个马车队之中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被正向盐湖城进发的摩门教救获。后来,为了生存,他们被强迫加入了摩门教。
随着时光流逝,12年后,费瑞厄通过辛勤的劳作终于成为盐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露茜也长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称为“犹他之花”。但费瑞厄却一直保持单身生活。
候波路过盐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惊牛群,随时有生命危险。候波不顾自己的安危将她从牛群中解救了出来。候波告诉露茜,自己的父亲是费瑞厄在圣路易城的老朋友。后来,候波与露茜坠入爱河。
候波要离开去内华达开采一座银矿,临别时,露茜答应,在他二个月后返回时就与他结婚。
卜瑞格姆·扬来拜访费瑞厄,告诉他露茜必须嫁给摩门教两位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的一个。费瑞厄打算逃离犹他州,并通过一个马车队给尚在内华达的候波带去消息,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
候波设法将露茜和费瑞厄带到一处安全的地方。但是,在候波去狩猎的时候,他们被追赶上来的摩门教徒抓获。费瑞厄被当场杀死,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露茜被押回并被迫与锥伯结婚。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郁而死。
候波曾试图通过伏击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但他们的防卫很严密,一直无法下手。他返回内华达等待机会。但由于种种变故,直到5年后,他才得以重返盐湖城。他进行化装侦查,却发现摩门教派曾发生了分裂,锥伯和斯坦节逊早已经拿着所有的钱财离开了犹他州。候波跟踪他们横穿美国,然后到了欧洲,最后一直追到了英国。他随身带着两粒外观相同的药丸,一粒剧毒,另一粒无毒。为了生存和跟踪方便,他开始在伦敦做出租马车车夫。终于他有机会将喝得烂醉的锥伯带上自己的马车,并将他带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一幢空房子。在那里,他让锥伯从两粒药丸中挑选活命的机会,锥伯挑到的是有剧毒的那粒。这一天已经是1881年3月4日了。随后,候波抓住了斯坦节逊,但斯坦节逊拒绝进行挑药丸游戏。在斯坦节逊反抗的过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动脉瘤,这个疾病使他有严重的鼻出血。候波的主动脉瘤在被捕后的第二天破裂,这样他便在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死于牢房中。
第一部华生医生的回忆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
第二章演绎学
第三章劳瑞斯顿园之秘
第四章约翰·阮斯的说法
第五章我们的广告带来了一位客人
第六章陶拜斯·葛里格森的说法
第七章黑暗之光
第二部圣徒的故乡
第一章在一大片盐原之上
第二章犹他之花
第三章约翰·佛瑞尔和先知交谈
第四章为活命而逃
第五章复仇天使
第六章华生医生的回忆
第七章结语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顾问侦探
约翰·H·华生(JohnH.Watson):福尔摩斯最亲密的朋友
杰弗逊·候波(JeffersonHope):故事主人公
摩瑞(Murray):华生的勤务兵
小斯坦弗(YoungStamford):华生以前的助手
伊瑙克·J·锥伯(EnochJ.Drebbe):劳瑞斯顿花园街5号被杀者
约瑟夫·斯坦节逊(JosephStrangerson):锥伯的秘书
葛莱森(Gregson):苏格兰场警探。
雷斯垂德(Lestrade):苏格兰场警探
约翰·栾斯(JohnRance):发现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尸体的当班巡警
亥瑞·摩挈(HarryMurcher):栾斯接触过的。
汤姆·丹尼斯(Tom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丹尼斯(SallyDennis):“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索叶夫人(Mrs.Sawyer):“老太婆”虚构的人物
夏朋婕太太(MadameCharpentier):供膳的寄宿处出租者
爱莉丝·夏朋婕(AliceCharpentier):夏朋婕太太的女儿
阿瑟·夏朋婕(ArthurCharpentier):爱莉丝的哥哥
维金斯(Wiggins):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队长
约翰·费瑞厄(JohnFerrier):露茜的养父。
露茜·费瑞厄(LucyFerrier):杰弗逊·候波的情人
阿瑟·柯南·道尔(SirArthurConan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4]柯南·道尔在公元1859年5月22日出生于英国北部城市,苏格兰首府爱丁堡。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并在此期间尝试写作。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该小说的主角便是之后名声大噪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等。
需要强调的是,侦探小说在今天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柯南·道尔。无论是爱伦·坡,还是狄更斯、威尔基·柯林斯,他们虽然写过侦探小说,但都不是侦探小说家,写侦探小说只是他们文学生涯中的副产品,柯南道尔是第一个以侦探小说家的面目出现在世界文学史的代表人物。他一生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其中包括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
另外,柯南·道尔其他的著作还有《伟大的布尔战争》、《失落的世界》、《新启示》、《地球病叫一声》、《修道院公学马拉库特深渊》等。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现代侦探小说之父。[5]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881年获爱丁堡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887年发表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1890出版第二部长篇小说《四签名》。1891年弃医从文,致力于侦探小说的创作,在以后长达40年的时间里,陆续创作了60余部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侦探作品。他的小说在英国爱读者欢迎的程度几乎可以和狄更斯、莎士比亚的作品相媲美。
阿瑟·柯南·道尔所著的《血字的研究》,给读者呈现一个冷静、智慧与勇气并存的神探福尔摩斯。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探案是探案小说永远的经典之作、顶峰之作。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又接着去
奈特利修完了军医规定的课程。我在那里完成学业后,被及时
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燧发枪团担任助理军医。这个团当时驻
扎在印度,而我还没有能加入该团,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已经
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后,获悉我那个军团已经向前挺进,穿
过边关,深入到了敌人国境。然而,我还是和许多像我一样处
境的其他军官跟在后面,平安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
我那个团,马上开始新的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但对我来说却只是
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出原来那个旅,隶属于伯克郡旅,和这个
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决战中,我被一颗吉赛尔步
枪子弹打中了肩部,打碎了骨头,擦伤了锁骨下动脉。要不是
勤务兵默里忠诚勇敢把我推上驮马,安全驮到了英军阵地,我
就会落入凶残的伊斯兰教徒战士之手。
我痛苦疲惫,长期困苦,非常虚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转
移到了白沙瓦后方医院。在这里,我得以恢复,健康状况好转,
能在病房走动,甚至还能在阳台上晒一小会儿太阳,这时我染
上了伤寒——这是我们印度属地的祸患。一连几个月,我的
病情恶化,生命无望。最后,我总算恢复知觉,渐渐痊愈,却非
常虚弱消瘦,医生会诊后,决定把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
误。于是,我就被送上了“奥仑梯兹号”运兵船,一个月后在朴
次茅斯码头上岸。我的病情急剧恶化,身体难以复原,但仁慈
的政府准许我再过9个月假期,让我努力改善健康状况。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所以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像一天
收入11先令6便士的人那样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被吸
引到了伦敦这个大污水坑,。大英帝国所有吊儿郎当、游手好闲
的人都势不可挡地流向了这里。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
内部旅馆呆了一段时间,过着一种缺乏安慰、没有意义的生活,
一有钱就花光,出手大方,大大超出了应有的限度。因此,我的
财力变得令人担忧。我马上就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大都
市,定居到乡下某个地方,要么必须彻底改变生活方式。我选
择了后一种方法,开始决定离开旅馆,然后在一个不太炫耀、花
费较少的住宅安家。
就在最终这样决定那天,我正站在克里特里昂酒吧门前,
这时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认出是小斯坦福
德。他是我在巴特医院时手下的一名裹伤员。在伦敦的茫茫
人海中,看到一张友善的面孔,对一个孤独的人的确是一件快
事。尽管当时斯坦福德根本不是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
向他热情欢呼。见到我,他好像也非常高兴。我喜悦难耐,就
请他和我一起到霍尔本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乘坐双轮双座马
车一起出发了。
“华生,你一直在干什么?”当我们快速穿过人来车往的伦
敦大街时,他不加掩饰地惊问道,“你骨瘦如柴,面色发黑。”
我向他简述自己的冒险经历,还没等我讲完,我们就到达
了目的地。
“可怜的家伙!”听了我的不幸遭遇,他同情地说。“你现在
要做什么?”
“寻找住处,”我回答说,“设法解决问题,看能不能找到一
些价格合理而又舒适的房间。”
“这是一件怪事,”我的伙伴说,“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使用
这种措辞的人。”
“谁是第一个?”我问。
“是一个在医院化学试验室工作的家伙。他今天早上还在
哀叹,因为他已经找到了几个好房间,这些房间太贵,又找不到
人与他平摊。”
“哎呀!”我叫道,“如果他真想找人合住分摊,我正是他要
找的人。我宁愿有一个同伴,也不愿独自一人。”
小斯坦福德越过葡萄酒杯,相当奇怪地望着我,“你还不认
识夏洛克·福尔摩斯吧,”他说,“你也许不愿和他作长期同伴。”
“为什么,有什么对他不利的事儿吗?”
“噢,我不是说有什么对他不利的事儿。他在思想上有点
儿古怪——热衷于一些科学分科。据我所知,他是一个足够正
派的人。”
“我想,是一个医科学生吧?”我说。
“不是——我不知道他想从事什么。我相信他精通解剖
学,而且是一位一流药剂师。但是,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上过
系统的医学课。他的研究非常杂乱古怪,但他已经积累了许多
非凡的知识,常常让他的教授们大吃一惊。”
“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从事什么吗?”我问道。
“没有,尽管他想说话时,可以侃侃而谈,但他是一个不会
轻易说出实情的人。”
“我愿意见见他,”我说,“如果我要和什么人合住,我更喜
欢一个平静好学的人。我还不够强壮,受不了太多的喧闹和刺
激。我在阿富汗受够了喧闹和刺激,剩下的时间不能再受了。
我怎么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他肯定在实验室,”我的同伴回答说,“他要么是一连几周
避开那个地方,要么是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我
们午饭后就坐车一块去。”
“当然可以,”我回答说,随后话题又转向了其他方面。
在我们离开霍尔本前往医院的途中,斯坦福德又对我说了
一些我打算合住的那位先生的详情。
P5-9
英国小说家毛姆说:“与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相比,没有任何侦探
小说曾享有如此高的声誉。”自从阿瑟·柯南·道尔把无与伦比的侦探夏
洛克·福尔摩斯介绍
给世人以来,100多年过去了,福尔摩斯的声望有增无减,以跨越时空的无
限魅力吸引着一
代又一代读者。
阿瑟·柯南·道尔(1859.5.22~1930.7.7)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后
来考入爱丁堡大学攻
读医学,1881年获医学博士学位。他业余时间喜欢读书,阅读了大量文学
作品,其中爱伦·坡
和威尔基·柯林斯的侦探小说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对他以后的文学创作
产生了非常重要
的影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虚构的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
斯自称自己是一
名“咨询侦探”,经常足不出户就能解决许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
集中讲述一些比较
棘手、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和采用演绎
法来解决问题。
柯南·道尔是从自己在爱丁堡皇家医院见习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身上获
得灵感,塑造了
福尔摩斯这一人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
情节、缜密的逻辑
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深入人
心。故事主要发生
在1878年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有
两篇是以福尔
摩斯的口吻写成,还有两篇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他的
小说在英国受读
者欢迎的程度几乎可以和狄更斯、莎士比亚的作品相媲美,他堪称侦探悬
疑小说的鼻祖。
阿瑟·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别具一格,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他
把社会犯罪与政治
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二、他成
功地表现了“文学是
人学”的观点;三、他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
埋下伏笔,使故事更
加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四、他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
受,几乎每个案子
的发生都不可思议。
《血字的研究》是阿瑟·柯南·道尔的开山之作,奠定了他侦探小说
大师的地位。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阿瑟·柯南·道尔最得意的长篇杰作之一,
堪称福尔摩斯探案
小说的代表作。全书跌宕起伏、环环相扣,以一个又一个悬念吸引着读者
,给读者带来智力
上的享受和挑战。
《恐怖谷》是阿瑟·柯南·道尔最惊悚的一部长篇力作。
《最后的致意》是阿瑟·柯南·道尔最经典的短篇集,匪夷所思的事
件,扑朔迷离的案
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隐藏在黑暗中的真正凶手在福尔
摩斯面前纷纷原形
毕露。
《新探案》是阿瑟·柯南·道尔娴熟多变、臻于化境的收山之作。在
这些故事中,福尔摩斯虽已处于半退隐状态,但仍然宝刀不老,屡破奇案
。
在新时代下,读者通过阅读这些作品,最终会感悟到福尔摩斯的英勇
无畏、锲而不舍
的忘我精神,领略到他出神入化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他面对
险境大智若愚巧
妙化解的高超手法……
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字斟句酌,精益求精,尤其从英汉对照的角度去
把握语言,力求再
现原作的风姿和神韵。同时,我们得到了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邹怡编辑的
大力支持和悉心
指导,在此深表谢忱。本书除翻译外还有很多注解工作,参加注解工作的
老师有宋娟、王艳
玲、马宁、宋钟玲、杜乃宣、王琳、孙静、刘爱莲、冯慧平、宋春艳、柳
恭善、李素梅等同志。
青闰
2011年5月
提到的其他案件
1、一桩雷斯垂德坠入五里雾的伪造案
2、法兰克福的冯·彼少夫一案
3、布莱德森的梅森
4、摩勒和茂姆培利耶的落菲沃
5、新奥良的赛姆森
6、1834年攸垂克特的范·坚森案
7、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
8、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案
福尔摩斯的侦探术
1、通过步伐跟踪推测身高、年龄
2、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
3、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
4、利用电报获得资料
5、在报纸上刊登失物招领广告
6、以动物试验的方法来检验毒物
福尔摩斯名言
◆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这(太阳系)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
◆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奇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奇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
◆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