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3)携号转网主要包括固定号码携带和移动号码携带两种。号码携带有助于扶持新运营商,促使新运营商快速进入市场。实施携号转网被认为是能使消费者、国家和电信行业三者都受益的举措。
号码携带既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优化市场结构,通过市场的管制措施,实现有效竞争,提高消费者福利。对消费者来说,号码携带可以减少用户的转网成本。对国家来说,号码携带能节约号码资源。号码携带可以打破现有电信运营商的优势地位,从而促进市场竞争,优化市场结构。实施号码携带后,号码资源通常由第三方集中管理,也节约了社会资源。
2006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了630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文件又被业界称为“携号转套餐”或“携号转品牌”政策。政策颁布后,各省市运营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或分阶段执行或全面执行。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用户在运营商开始实施的3-6个月内,对该政策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热情,特别是大量25岁以下的年轻人充当了早期采用者的角色,转换套餐的意愿比较强烈。随着转套餐的需求得到释放,6个月后转套餐用户的比例明显下降。[3]
2008年5月24日,三部委公布了《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后,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六大运营商在“支持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的改革目标指导下,快速推进既定的重组方案。[4]
2009年4月20日至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专家组在海口开展海南省移动用户码号携带培训调研工作,标志着海南省移动用户码号携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11月22日,工信部第一批携号转网试点在天津、海南启动。[5]
2014年5月17日开始,海南省正式向用户提供双向号码携转业务试验,海南电信、海南移动、海南联通移动网用户均可自由携号转到海南省本地其他运营商网络。
2014年9月20日,第二批携号转网试点终于在江西、湖北、云南落地。
2017年8月,工信部在一份“十三五规划纲要”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在2020年全国范围内推行携号转网服务。
2018年12月1日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号码携带工作的整体部署,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五省(市)各运营企业推出新业务受理流程。[5]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规范套餐设置,使降费实实在在、消费者明明白白。
2019年7月,工信部表示:2019年11月30日前,携号转网开放。[6]
2019年7月,工信部结合前期实践形成《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携号转网申请与办理流程、市场服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
2019年11月,携号转网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8]
出自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号码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考虑,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实施了携号转网政策。携号转网从形式上分为两大类:固定号码携号转网和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固定号码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固网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移动号码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移动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由于大多数国家固网和移动网之间的编号方式不同,除美国外,其他国家的用户无法在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之间实现号码携带。在实行携号转网的国家和地区中,将近1/4的国家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市场都实行号码携带,而且移动号码携带是各国实施携号转网政策的重点,许多国家甚至不提供固定号码携号转网而直接实施移动号码携号转网。由于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很有可能先在移动通信领域实施携号转网政策。从国外携号转告网政策的实施经验来看,可总结出以下四个特点。
转网的前提
绝大部分的国家在实施号码携带时其移动电话的普及率已经比较高。除了英国和新加坡在25%左右之外,其他国家实施时的普及率已经超过40%,普遍在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00%,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移动号码携号转网可以减少对号码资源的浪费。
难度较大
携号转网政策的出台往往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早在1996年颁布的《电信法》中就提到了号码携带业务。2002年11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将要引入移动号码携带,要求运营商针对号码携带业务的引入及实施费用进行估算,此项决定遭到了移动运营商的联合反对。经过多年周旋,携号转网业务于2003年11月24日才开始实施,从立法到实施历时七年。
根据国际电联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球将有75亿移动电话用户。而据媒体统计全球有70多个国家已经实施了携号转网,相当于涉及40亿的用户所在地区已经实施了携号转网。
携号转网01携号转网业务收费的高低,对携号转网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对多国移动号码携带的收费与业务使用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后发现,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51。两者不存在严格的负相关关系,但仍然存在业务收费越高,业务使用率越低的趋势。
影响积极性
除了办理费用,业务办理时长也影响用户办理携号转网业务的积极性。与收费类似,号码携带的业务使用率与办理时长并不存在严格的负相关关系,但整体趋势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即办理时长越短,用户使用率越高。
2019年11月14日,三大电信运营商公布了携号转网操作细节,对携号转网的范围、流程,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有四类号码无法办理携号转网。
首先,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电话网范围内,蜂窝移动电话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这意味着,跨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是无法办理携号转网的。
现阶段不提供四类号码的携号转网服务。具体包括:
(一)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二)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三)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细则列出一个号码要想申请携出服务必须具备五大条件。
(一) 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出方”)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以下称为“实名入网”)。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
(二)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三) 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四)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五) 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用户通过编辑短消息“CXXZ#姓名#证件号码”发送至运营商的官方客服短消息平台(中国移动为10086,中国联通为10010,中国电信为10001)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短信平台会及时反馈用户查询结果。
对于满足条件的,如有携号转网后受影响的其他业务,将在反馈查询结果的同时告知用户受影响的业务。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将一次性明确告知用户不满足条件的原因、携号转网后受影响的业务以及咨询途径,并通过客服电话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实现满足条件的咨询。
携出方为本网用户提供携出条件查询服务、携出限制解除服务及携出授权码申请服务。
对于存在携号转网受影响业务的情况,用户可以申请解除携出限制。
对于不能通过在线方式解除限制的,用户可以前往实体营业厅解除携出限制服务。
对于县级区域内没有自有实体营业厅的,将至少确保一家合作营业厅提供解除限制服务。
用户申请办理在网期限限制解除服务并满足解除条件时,携出方将在24小时内允许用户携号转网;对于存在携号转网受影响业务的,用户申请办理解除携出限制服务后,携出方将即刻允许用户携号转网。
携入要有授权码、有效证件和移动电话卡
用户在办理携入时带着个人有效证件、有效的携出授权码、申请携出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移动电话卡。现阶段原则上不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入服务。
已经满足携转条件的用户在获得携出授权码后,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入方”)办理携入,办理完成后携入方为用户提供新的移动电话卡。
携号转网使用、余额和账单处理
用户携号转网后网络切换完成前,原移动电话卡正常使用,由携出方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网络切换完成后,携号转网用户的原移动电话卡失效,携出方与携号转网用户间的电信服务关系终止,同时新移动电话卡激活启用,由携入方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携入方不得在网络切换完成前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携入方应当本着携入用户与本网新入网用户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与携入用户签订电信服务协议。
携号转网完成后,携出方与用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协议和提供的相关业务自动终止。
携出方按照本网用户注销时的规则处理携出用户账户余额、提供账单服务。
携号转网完成后,携出方负责通知用户在约定的期限内结清与携出方之间的电信费用,并出具电信费用账单。用户应当按照缴费通知要求向携出方缴纳费用。
逾期未缴纳的,携出方可以通过与用户约定的方式追缴相关电信费用。
若携号转网用户发生通信障碍时,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相互配合,积极妥善处理携号转网用户通信障碍。
操作细节还列出携号转网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小问题,运营商会明确告知用户。
1,因技术与设备等差异,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
2,用户启用新卡的时间点及网络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
3,用户需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出服务时未出账的费用;
4,用户在携出方享有的积分、信誉度、VIP级别及各种优惠可能无法继续使用;
5,携出方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的部分业务(服务)可能无法继续使用;
6,用户需及时将携号转网事宜告知社会上号码相关的服务提供者;
7,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9]
携号转网02携号转网政策实施对运营商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实施的携号转网政策是双向互转的对称性管制政策,还是单向可转的非对称性管制政策。双向互转的对称性管制政策是指一个移动运营商的用户可以保持号码不变的前提下,转入另一个运营商的网络,同时另一个运营商的用户也可以对等的转入该运营商。欧美运营商实施的携号转网政策都是双向互转的对称性管制政策。而单向可转的非对称性管制政策是指一个运营的用户可以不受限制的转入另一个运营商,而另一个运营商的用户要转入该运营商,会受到限制。
韩国针对SKT实施的携号转网政策就是非对称管制的携号转网政策。经过行业重组后,在通信市场将存在三家通信运营商,如果中国实施双向互转的对称性携号转网管制政策,将对三大运营商产生普遍的影响。另外基于各个运营商现有资费的差异,如果用户选择携号转网,那么其归属于原有运营商上面的话费余额将不能实现转存,该部分话费将直接做失效处理。这样的做法,势必对部分高端用户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转网前就需要斟酌再三了。
携号转网实施后在网络质量相当的情况下,价格更便宜的运营商将会在市场上胜出,为了争夺客户,运营商将会竖起价格战的大旗争夺用户。引入携号转网政策后,英国每月签约电话资费指数下降3%,包括预付费业务在内的所有移动电话资费指数下降近5%;美国的T-Mobile也下调了某业务套餐的价格,调整幅度高达 33%。可见中国运营商实施携号转网后,资费下降将是不可避免。
运营商付出更多
为了降低用户离网的影响,运营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在提高服务能力上。例如携号转网政策实施四年给美国移动运营商带来200亿美元的成本,光是维护费用每年就在5亿美元以上。为了稳定用户韩国SKT花费了4778亿韩元的营销费用。可以预见,运营商为保有用户,在维护和营销方面的费用将会增加。
携号转网的实施需要运营商对现有网络、用户数据库和计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必然会增加网络运营成本。如果应对不好,将可能会出现日本软银因大量用户蜂拥而至导致电脑系统陷入瘫痪,不得不在五天后宣布暂停接纳新用户的情况。
携号转网03重组后的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领域的领先优势短期内估计变化不大,实施双向对等的携号转网政策,它依然可以通过其相对的质量优势,在新增用户市场上占有很大的份额,通过其庞大的用户资源保证收入持续高增长。美国通信市场和芬兰移动通信市场格局在实施两年多携号转网后变化不大就是佐证。在中国空前强大的中国移动拥有现金流上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市场也不是不可能。如果实施非对称的携号转网政策,势必会对市场上优势明显的中国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在移动通信市场上的弱势运营商可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扶持。单向携号转网政策实施起来,对不同运营商的影响差异比较大。
对于中国移动来说,作为主导运营商,如果实行类似针对SKT那样的非对称管制,市场占有率和收入增长率等运营指标首先将会出现下降,达到政府的管控目标后相关指标趋于稳定。可能会出现类似韩国主导运营商SKT出现的情况,在非对称管制实施的前6个月,用户出现大量离网,市场占有率下降,进而使其收入增长率下降,直至管制政策由单向携号转网过渡到双向携号转网。
对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而言,非主导运营商实施非对称管制的单向携号转网,则是利大于弊。尽管同样会面临运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缩小等问题,但是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可以利用单向非对称管制期间的机会,争夺中国移动的用户,扩大市场份额。它们可以像韩国的LGT和KTF那样,通过优惠的资费手段,在双向携号转网实施前,提升市场份额。
重组是手段不是目的,电信市场真正形成竞争格局,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行业重组后,携号转网政策被认为是进一步推动电信业有效竞争和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工具,再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然而号码可携带最后是否能够实施,可能还会是一个较长争议的过程。就中国而言,实施号码携带还有以下几个难点问题需要解决。
国外实施携号转网政策的前提是移动电话普及率普遍都达到60%以上,而中国2007年底的移动电话普及率为41.6%,离普及率60%还有一定差距。尽管也有国家的普及率在40%以下,就实施了携号转网政策,但是这些国家移动用户数规模都不大,与中国数以亿计的移动用户规模,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情有很大的差别。因此,从中国的移动普及率来看,还不是实施的时机。同时,通信行业的重组才刚开始,三大运营商人事和资产调整后,市场的竞争实力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基于新的竞争基础和可以预见的 3G牌照发放格局,实现“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的改革目标,促进行业的充分竞争不是说没有可能。在重组后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还没有显现出来的时候,实施携号转网政策可能还为时过早。
*据2011年1月26日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12亿户,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8.59亿,普及率达到64.4部/百人,比上年年底提高8.1个百分点,是固定电话普及率的3倍左右。
实施号码携带,用户的数据库需要调整,对维护工作要求比较高,转网用户的数据修改和更新要求具有很高的及时性和统一性。根据用户改变自身网络接入商的选择,需要对其数据记录进行修改,并提供新的接入路径。这使得运营商实施携号转网政策不仅需要进行技术准备、数据库建设、网络改造,需要添加相应的设备并对现有设备进行扩容和改造,还需要解决好计费、号码查询和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技术方面的实现都需要巨大的投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正如飞象网CEO项立刚所说:“携号转网是一种十年前有效解决竞争的办法,价值已经不大,基本上不看好,因为用户都用双枪解决了问题。当然经过数年试点0.27的转网率,说明用户并不真的需要,而且浪费了巨大社会资源,满足极少数人需要,应该停止这项工作。”[10]
原信产部要求移动运营商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携号转套餐”政策,但是各地运营商由于支撑系统的能力差别较大,不同的计费和经营分析系统的融合具有一定的难度,使得很多运营商全面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推迟了两年的时间。考虑到中国移动电话用户的巨大数量,实施号码携带势必对用户信息数据库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2019年11月底全国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做好准备,本次“携号转网”推出总体上“时间紧”、“任务重”,运营商克服重重困难来确保携号转网能如期实施。
中国移动表示,第一时间建立了“携号转网”工作领导小组,投入专项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克服重重困难,在半年多时间内,完成全国15大类近500套网络设备的升级,31省携号转网业务系统的建设,并推动三家运营商之间的联调联测工作。
中国联通表示,面对“携号转网”时间紧、任务重、投资大、涉及面广等困难,中国联通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在确保携号转网各项准备工作按时高质完成的基础上,还从提升用户使用感知角度出发,确保携号转网用户与现网用户同等条件下权益一致,同等享有中国联通提供的跨省融合业务办理、跨省发票打印等跨域服务,5G品质升级,以及各类应用服务。此外,中国联通还推出线上线下一体的“携号转网”服务保障,让用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尽全力提升用户服务体验。
中国电信表示,中国电信与其他运营企业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团队,完成传统电话网、IMS网络、短信网关、众多平台的网络改造,以及营业、计费、客户关系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改造。对各地营业厅店和10000号等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如期完成各项服务准备工作。中国电信称,携号转网打破了以用户号码识别运营企业的机制,对运营企业的网络鉴权、路由寻址、客户管理、平台认证及服务等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中还涉及大量的第三方改造,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中国电信在准备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反复进行测试,但系统磨合需要时间,业务、服务管理完善也需要过程,初期与用户期望可能存在一定差距,欢迎广大用户积极反馈意见建议,并给予理解和支持。[9]
2009年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划指导下,中国在天津、海南两地开始筹备实施携号转网试点。2014年9月,工信部要求三大运营商正式在湖北、云南、江西三省启动携号转网服务。携号转网业务试点范围从天津、海南扩大至5个省份。
“携号转网”呼吁已久,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中移动高层表示,已陆续在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五省市试点“携号转网”,这被不少媒体解读为要推行全国性的“携号转网”的前兆。为了吸引更多用户,不少平台都在简化用户登录和消费的门槛。手机号码“捆绑”微信、支付宝、美团等各类App已成常态,而用手机号码作为登录账号,以及用手机动态验证码作为登录密码,是商家的常用手段。但对用户来说,随之而来的难题是,一旦更换号码,就会遇到诸多不便。[11]
从用户的角度看,每次换手机号都得一一解除与App、银行卡的捆绑,操作麻烦。况且,用户在换了手机号码之后,无法再接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就无法登录手机号码绑定的网站,有可能会留下安全隐患。如果能够实现“携号转网”,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但遗憾的是,该项业务一直被搁浅。一开始,“携号转网”也曾备受期待。当时大量用户希望无需换号即可更换运营商,中国电信、联通也希望借机从占据70%市场份额的中移动手中抢夺用户,而工信部则可以实现“维护消费者利益”、“平衡市场格局”的双丰收。[11]
2008年,工信部向天津、深圳下发“号码可携带”文件。但直到2010年11月22日,工信部才正式启动携号转网试点,之后试点地区又变更为天津和海南。然而6年过去了,如今消费者的手机号依旧被“捆绑”,说好的携号转网慢慢被“遗忘”了。“携号转网”遭受冷遇的主要原因还是在运营商身上。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报告曾直白地指出,用户携号转网申请成功率并不高,原因是运营商为避免用户流失,通过技术手段人为设置各种门槛,阻止用户携出。[11]
某运营商曾公布自家“携号转网”条件,具体规定是:申请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申请人与携出方已结清申请日当月账单外费用;申请人与携出方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申请人应与携出方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号码携带可能影响与携出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事先在携出方办理相关业务变更;两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至少为120天。由于条件苛刻,不少用户最终放弃。网上曾经流传一个吐槽:要成功携号转网需要30多个程序。而运营商普遍的规定是,手机号码只有“自由身”才能办理转网,很多合约机、绑定电话等都不可以随意转网。另外,在技术方面运营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用户之前绑定的银行、微信、支付宝、滴滴打车等信息,转网之后会全部瘫痪。其实运营商要解决这些问题并不难,但就是迟迟未见行动。[11]
在种种“阻挠”之下,用户的转网意愿自然降低了。况且,对于不少用户来说,携号转网的主要原因是某运营商的套餐价格、服务水平、网络质量不如另外的运营商。但三大运营商均设置了不同的套餐选择,价格上差别越来越小,网络质量和服务水平并没有显著的差异。再加上“携号转网”的成功率并不高,也有很多人转网之后遇到了太多的麻烦却无法重新返回原来的网络。“携号转网”的口号就这样喊了多年,但实际上仍停留在“原地”。要等运营商兑现承诺恐怕还需一段时日。毕竟连迫在眉睫的“流量不清零”都能一拖再拖,“携号转网”应该并不在运营商的议程上。[11]
2018年2月初,多位武汉市民反映,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突然将原本分散在各城区的携号转网营业厅由14家缩减成3家。经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约谈该公司后,3月初,武汉办理携转业务的移动营业厅恢复至14家,网点覆盖主城区。
日本自2006年10月24日起实施移动号码可携制度[12],即移动用户不改变电话号码即可更换移动运营商的带号转网制度。在日本登记转网的手续并不复杂,无论 NTT DoCoMo还是KDDI、软银的移动用户,退网手续费一律为2,100日元,而转入则均免收手续费。但是,由于日本移动用户的手机绑定了邮件地址,而邮件地址不能随之转网,所以转网时用户需更换手机终端。另外PHS手机因技术、资费等原因,未被纳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政府推行号码可携制度,旨在促进竞争,减低资费,使业务多样化,将实施竞争政策的益处惠及全体消费者。
日本移动市场在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后,市场集中度(HHI)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实施该制度后,市场集中度逐渐下降,促进了移动运营商间的竞争。又因用户净增数的变化,使运营商间的竞争更为活跃。该制度的实施使解约率从引入制度前的最低水平转为上升趋势。
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尽管市场占有率处于第一位的NTT DoCoMo其位置没有改变,但市场占有率逐渐在减少,因此移动市场的市场集中度(HHI)也随之降低,即从2005年6月高峰期的4161降至2007 年3月4080。由此可以看出,号码可携制度促进了运营商间的竞争。
在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前,移动用户净增长处于平稳状态。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后,2006年10月起用户净增数发生了很大变化,移动运营商间的竞争状况亦随之发生了重大改变。
2006 年10月至12月,移动电话和PHS的用户净增合计为113万,其中KDDI公司的净增长最高占72.6%,其次是Softbank公司,其用户净增长为 16.7%,NTT DoCoMo公司仅为3.1%。号码可携制度引入后,由于NTT DoCoMo的用户净增数不断萎缩,导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随着KDDI和Softbank公司新用户的大幅增加,它们的市场占有率随之上升,使运营商间的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引入移动号码可携制度前后,用户解约率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在实施号码可携制度前,三大移动运营商的解约率都很低。但实施号码可携制度后,三大移动运营商的解约率均呈上升趋势,而且购买新手机终端、更换移动运营商的用户变化趋势仍在延续。
在决定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政府便预测运营商为赢得竞争中有利地位,会推出价格低廉、丰富多彩的业务。因此无论如何,该制度都会给所有用户带来较大实惠。自 2003年,移动电话同一使用形态的资费价格一直处于下降的状态。可以说引入号码可携制度为开拓移动业务带来了新的契机。
各公司推出了诸多资费折扣,有些基本费中包含了部分免费通话时间,现行的资费套餐种类繁多,资费体系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各种各样的资费形式,使用户很难将各运营商的资费价格进行比较。因此在分析资费水平变化时,首先要搞清用户对资费不满的问题是什么。经过问卷调查,了解到用户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资费太复杂,难于搞懂。所以,当务之急是把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后资费水平的变化,能够简单明了地向用户表述清楚。
通过与研究机构的合作,日本总务省决定用物价指数分析的计量经济方式,编制相关资费函数。这样在输入各种条件后,就可以向用户提示在某种条件下各运营商最便宜的资费,便于用户进行比较。使用该资费函数,按照用户使用业务的类别及各种资费套餐的特点,设计出计算模型。利用该计算模型,将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的2003年10月与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的2007年4月资费水平做一比较,可以看出各类业务的资费价格逐年下降,从资费的角度体现了引入号码可携制度的效果。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各运营商改进了资费套餐,增加了免费通话时间,引入了“资费篮定额制”,扩大了资费折扣,从而提高了通话及资费篮的利用率,延长了用户使用业务的时间等。这些均充分说明了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对资费水平产生的影响,证明了用户确实享受到了这一制度带来的资费下调的实惠。
通过采用资费比较计算模型,用计量经济学的手段,对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后消费者的受益情况进行了定量分析。
引入号码可携制度使转网成本每月降低了约906日元。可以看出,实施号码可携制度后,转网成本降低了约50%,使消费者更容易选择变更移动运营商了。定量分析的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号码可携制度对降低转网成本产生的效果,同时对促进运营商间竞争起到的推动作用。
由于引入了号码可携制度,降低了转网成本,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较容易地更换运营商,所以提高了消费者与运营商间签约的便利性。在对消费者利益、便利性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时,加之转网成本降低的因素,测算出平均每年每个消费者的增量值约1611日元,该数值是号码可携利用者与非利用者加权平均值。所以说,号码可携制度的实施,给移动用户带来了可观的利益,以定量分析方式推算,日本全国移动用户约1亿人,每年约1611亿日元。
引入号码可携制度,使日本移动市场的竞争状况发生了变化。对此日本总务省做出了以下评价:引入号码可携制度前后,移动市场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竞争的作用。增大了市场集中度(HHI)的下降幅度;移动用户的净增数和解约率发生了很大变化;移动用户的转网成本降低了。由于实施了号码可携制度,提高了全体移动用户的受益度,各运营商纷纷推出各种资费折扣及低廉的套餐,实实在在地降低了资费水平。增加了各种新手机终端的投放市场数量,充实了内容服务,实现了业务多样化。
号码可携制度促进了运营商间的竞争,提高了用户使用的方便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号码可携制度并非是一次性的政策,今后要继续通过实施该制度,达到促进竞争的目的,进而向用户提供低廉的资费及具有吸引力的业务,并且将该制度与全体用户的受益紧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