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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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累计增长量公式表示为:

累计增减量=报告期发展水平-固定基期发展水平=ai − a0

关系

逐期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的差额,说明现象逐期增加或减少的数量。累积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的差额,说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总的增长量。它们之间的关系:

1、逐期增长量与累积增长量分别构成的新的时间数列,首项相等。

2、累计增长量是相应的逐期增长量之和。

3、相邻两项的累计增长量之差等于相应的逐期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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