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回购证券款

中文名 卖出回购证券款
阐述 进行证券回购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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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证券款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信托项目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卖出证券融入的款项。

二、卖出回购证券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卖出回购证券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卖出的回购证券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应计提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期末,按计提的利息,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三)证券到期回购时,按卖出回购证券的成本,借记本科 目,按已计应付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卖出回购证券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信托项目卖出回购证券融入款项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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