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率(the rate of technology transfer),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占科技成果总量的比值。有专家认为科技成果转化率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概念。[1]
关于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是多少、如何计算等问题,不少专家都表示:“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率究竟应该谁来统计 的问题,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表示,最权威的统计部门应该是知识产权局,由知识产权局统计专利交易数据,并估算转化率,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都应该以知 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为准。从知识产权局来看,成果转化率就是知识产权交易率。知识产权局在统计科技成果转化率时,一般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科技成果转化率
与 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强调带有一定的“中国特色”。之所以国内仍在强调“科技成果转化率”,是由两个因素促成的:一是很多项 目在立项时没有考虑项目的商业化前景,或者一开始觉得有商业化价值,但在项目实施之后发现没有商业化价值;二是一些项目尽管有商业化前景,但大学、研究所 没有动力去推行,致使转化率低。
中国对“转化率”的强调,恰恰说明中国的科研不是面向市场的。中国的科研依靠国拨经费,所以会特别强调要转化。
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并不存在成果转化方面的问题。因为他们的科技成果本身就是面向市场的,科研成果研发出来就直接面向生产线,否则对于作为科研投资主体的企业来说,资金就“打水漂”了。
中国科技研发投入快速增加,2011年超过一万亿,占GDP的1.98%,但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应用技术的问题十分突出。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2]
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是好的,但绝不能回到以成果转化率论英雄的时代,不能把从科学到创新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个"转化率"指标,而是要建立合理的、科学的指标体系。首先应当改革考核机制,提升科学家的诚信意识,考核不要老盯着成果,盯着专利,真正要盯的是成果对现实的效用。其次,应当强化市场约束,使科研面向市场,与市场无缝衔接。
科技成果转化是市场经济环境下 知识产权资产的交易、开发与利用,趋利谋利是 技术转移供需双方的根本动力。在市场机制下活跃而高效的技术转移,“得小利者”是技术转移的供需方,“得大利者”是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