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以地补路指标,尚未经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不再办理用地规划手续,以地补路指标由市建委分批以资金偿还。对市规划局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出让方案未经市政府批准的以地补路地块用于经营性用地的,停止协议方式供地,采取挂牌出让等公开方式供地。对存量国有。
土地以毛地挂牌出让,对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由原项目单位继续完成征地有关手续后以毛地挂牌出让,条件具备的也可以净地方式挂牌出让。对2002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土地出让审批手续已办结的项目,继续完善出让手续,但用地单位必须尽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出让金,否则原批准手续亦作废。
另据了解,在南京最近一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会上,已有6幅“以地补路”地块亮相,其中不乏鼓楼区汉口西路、白下区四方村等条件较优的地块,都分别以底价被各开发商揽入门下。有关人士认为,“以地补路”地块进入市场对于进一步建立公平合理的供地机制将有所裨益。
此词经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等机构专家审定入选2010年年度新词语,并收录到《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
提示性释义:指地方财政支出的补贴。与“国补”相对。
例句:在车主可以自愿选择“地补”或“国补”的城市,即使增加了补贴额度,以“国补”方式淘汰的黄标车,仍然远低于以“地补”方式淘汰的黄标车。(2010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