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八路军在华北深入敌后,开展游击战,逐渐成为华北地区抗击日本侵略者的主力军。1938年7月,日军华北方面军根据日本大本营关于确保华北占领地区安定的命令,制定了《军占据地区治安肃正纲要》。接着于1939年1月至1940年3月,进行了三期肃正作战。但八路军和抗日根据地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继续发展,并发动百团大战,打击日本侵略者。
1941年3月30日,日本侵略者在华北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其主要措施为:日军把华北划分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的游击区)、“非治安区”(即解放区),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对“治安区”以“清乡”为主,加强保甲制度,严密施行身份证办法和户口调查,实行连坐法,扩大自卫团、警备队,加强特务活动,以禁绝抗日活动。同时,进行各种欺骗宣传,宣扬“王道乐土”,以强化奴化统治。对“准治安区”以“蚕食”为主,恐怖政策与怀柔政策兼施,制造无人区,广修封锁沟、封锁墙和碉堡,以推广其占领面,封锁抗日根据地。对“非治安区”则以“扫荡”为主,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日军所到之处,人、畜、财、物、田产一扫而光,无一幸免,致使许多村镇成为废墟。
日军在华北共推行五次“治安强化运动”,第一次从1941年3月30日至4月3日,第二次从1941年7月至9月,第三次从1941年11月至12月,第四次从1942年3月至6月,第五次从1942年10月至12月。给华北人民带来了极其沉重的灾难。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彻底粉碎了日军推行的治安强化运动。
日军以极其残酷的破坏,企图动摇中国军民的抗战意志。但在八路军和华北人民顽强斗争下,治安强化运动最后以失败告终,此举极大鼓舞了抗日根据地军民抗战到底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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