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其主要内容:(1)进行系统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2)运用说理、感化、行为训练、因人施教等方法进行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3)组织罪犯参加劳动生产,培训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4)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努力在监区内形成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5)实行累进处遇制,实施严格、文明、科学的管理,激励罪犯的积极改造动机;(6)利用组织罪犯到社会参观,由社会团体或社会知名人士来监视察、探望,订立帮教合同等形式,沟通监内外信息,使罪犯逐渐适应社会;(7)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陶冶情操;(8)在心理诊断的基础上,开展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