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

3·29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

中文名 3·29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
事发时间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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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2017年3月初孙小倩因被害人鹏鹏不听管教,独自离家为由,对被害人罚站、罚跪,后又以被害人偷其金戒指等为由,用手脚、棍棒等多次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鹏鹏全身多处受伤。2017年3月29日,以被害人弄脏床铺为由,对被害人头部多次实施殴打。

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临渭区时年仅6岁的鹏鹏被送进渭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时已遍体鳞伤,75%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和上门牙脱落,全身多处皮肤溃烂,甚至心脏也停止跳动。经医院全力抢救,鹏鹏最终活了过来,然而更多的磨难接踵而至。

受害者情况

2018年10月30日,经历了4场大手术,鹏鹏躺在医院病床上持续植物人状态,其生母即将临产未在鹏鹏身边,父亲继续失联,爷爷也没有陪伴左右,他身边没有亲人照顾,只有爱心人士请来的护工陪伴,也无法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情况依然令人揪心。

2022年2月20日,10岁10个月的“渭南继母虐童案”受害孩子鹏鹏,因为多器官衰竭已经在医院离世。[1]

审判结果

2018年10月30日,临渭区法院认为,孙小倩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其采用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长期实施虐待,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公诉方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临渭区法院据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3]

2019年12月24日,鹏鹏生父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4]

提起抗诉

2018年11月6日,鹏鹏的生母柴女士向临渭区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抗诉申请书,以“被告人孙某手段特别残忍,造成后果极其严重”等为由,认为一审程序违法、量刑不当,申请临渭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抗诉。

柴女士认为被告人孙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认罪态度极其恶劣,没有任何法定的酌情从轻情节;渭南中院曾驳回移送管辖申请,这一决定直接排除了该案判决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等。

柴女士说,“我希望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这次抗诉申请被驳回,我还将继续申诉。[2]

2018年11月12日,鹏鹏的生母收到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答复称,鹏鹏继母孙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不予抗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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