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组织招标

中文名 自行组织招标
条件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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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标的资格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   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   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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