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链自封袋

夹链自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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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夹链自封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单膜、复合膜等材质制成的夹链自封袋(以下简称"袋") 。

引用主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40.3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 3 部分部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8808 软质复告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

BB/T 0039 商品零售包装袋 ;

QB/T 2358 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告强度试验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夹链自封袋grip bag

内装物充填后或取出时,通过开口处的凸棱和凹槽,可反复封口、拉开的袋。

分类

按夹链方式分类

产品按夹链方式分为卡扣式和滑块式。

按用途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食品包装袋和非食品包装袋。

要求

规格尺寸 袋的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

不允许气泡、穿孔且破裂。

食品袋的卫生性能

聚乙烯袋应符合GB 9687 的规定,其他材质的单膜袋应符合相应材质的成型品卫生标准。

复合袋应符合GB/T 9683 的规定 ,溶剂残留量应符合GB/T1004 中的相应规定。

特定化学物质

袋的特定化学物质是否检验,由供需双方商定。[1]

试验方法

试验环境及试样的预处理

在GB/T2918中规定的23℃±2℃,相对湿度50%±10%的标准环境中进行样品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

规格尺寸

长度及宽度

长度及宽度用最4 分度值为1mm 的钢直尺,分别沿试样长度 、宽度等距离测量3次,记录最大值、最小值。 同时测量开口边宽度,用mm表示。

外观

在透光条件下目测气泡、穿孔、破裂。

杂质的大小用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以最大直径计算。分散度使用100mmx100mm的框板检查。

用最小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测量细毛的长度。

印刷质量

取3支样品,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查外观,按照 BB/T 0039的相应规定检测印刷剥离率。

卫生要求

按相应的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溶剂残留量按GB/T 1004中的相应规定进行。

特定化学物质

按 GB/T 1004中的相应规定进行。[1]

检验规则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 相同规格、相同牌号原料、相同配方、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 ,以不超过 10 万支袋为一批。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除卫生性能、特定化学物质外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

型式检验。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差异时;

c) 正常生产时间满一年时;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判定

用于食品包装的袋,若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不合格。

印刷质量和物理机械性能,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应从原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如仍不合格,如l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要求中所有项目都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志及包装

用瓦楞纸箱或牛皮纸等作外包装并附上产品合格证,标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等,如果用作食品包装,应有"食品用"字样。

运输和储存

产品应储存于干燥、卫生清洁的库房内。 严禁重压、暴晒、雨淋和接近热源。运输中应避免与坚硬锐利物碰撞,防止破箱。 产品在此条件下储存,保质期为一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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