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嫁中山狼

误嫁中山狼

出处 《红楼梦》
中文名 误嫁中山狼
相关人物 贾迎春、孙绍祖、贾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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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起因

迎春的命运和处境是悲惨的。父亲 贾赦一味好色贪财,母亲 邢夫人性格怪癖,生母早亡。她的婚姻大事,也就由其父 贾赦独断敲定,许给了所谓的世交之孙名 孙绍祖者。

经过与结果

随从迎春的奶娘回贾府请安时,“说起 孙绍祖甚属不端,姑娘唯有背地里淌眼抹泪的,只要接了来家散诞两日。”接回家来以后,迎春“哭哭啼啼在 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说得 王夫人及众姊妹无不落泪。她心中想念着姐妹们,挂念着大观园 紫菱洲昔日的住房……住了三五日,孙家已派人来接,“只得勉强忍情做辞了”。

判词和曲子都预示了迎春婚后在 孙绍祖的作践下,受尽折磨,时仅一载,即悲惨死去。后四十回所写亦大抵如此,在 贾母生病,且“日重一日,延医调治不效”的情况下,迎春重病的消息传到了贾府, 贾母闻说,悲伤不已。不多时,“外头的人已传进来说:‘二姑奶奶死。’”因为正值 贾母病笃,贾家的人都不便离开,故迎春之后事,“竟容孙家草草完结”(第109回)。这个“温柔沉默,望之可亲”的美丽的小姐,就此走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

正册判词

【 原文】

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其书云: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 注释】这一首即是写贾迎春的。

1.子:旧时对男子的尊称。系:是。子系:又合而为“孙”字,指 孙绍祖。中山狼:宋谢良《 中山狼传》载,春秋时 赵简子猎于中山,有狼被简子所逐,狼求救于 东郭先生,东郭先生轰走了赵简子,掩护了狼,过后,狼反要吃掉 东郭先生。后来因把忘恩负义的人称为“中山狼”。这里比喻 孙绍祖。

2.金闺:华美的闺房。花柳质:比喻迎春体质娇弱,经不住摧残;并暗切“迎春”的名字。

3.一载:一年,指嫁到孙家的时间。黄粱:用“黄粱梦”的故事。 唐 沈既济《 枕中记》载,落魄书生卢生,在邯郸旅店中,遇道士 吕翁,自诉贫困,意图宦达。 吕翁授之以枕,使其入梦。卢在梦中历尽荣华富贵,年过八十而死。死后梦醒,主人炊黄粱尚未熟。赴黄粱:比喻死亡。

红楼梦哀曲

原文- 喜冤家

中山狼,无情兽,

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骄奢 淫荡贪欢媾。

窥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

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

【 注释】

喜冤家:意思由于错误的婚配遇上了冤家对头。根由:根源来由。艳质:指女子丰满光彩的姿容。蒲柳:水杨,落叶乔木,剩余水边,易于生长,也易于凋零。故常用以比喻衰弱的体质或本性低贱的东西。此取后一义,意即 孙绍祖不把迎春当贵族小姐看待。

贾迎春简介

迎春是贾府中的二小姐,或称二姑娘,是荣府大老爷贾赦与一位姨娘(小老婆)所生,因此是庶出,且生母早死。她是在第三回迎接 林黛玉到贾府时与探春、惜春同时出场的。书中描写她“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可见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就其身世而论,与 探春基本相同,都是庶出。但其性格与心志,则与探春大不同,并形成鲜明对比。她美丽善良,但是天性懦弱,更乏才情,对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木然处之,人称“ 二木头”。所谓“二木头”,用小厮 兴儿的话来解释就是“戳一针也不知嗳吆一声”。

迎春的 婚姻悲剧有多个原因:一则,她从小死了娘,她父母 贾赦和 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二则,由于家庭矛盾导致祖母 贾母和兄长 贾琏对她的婚事无从插手干预,虽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三则,迎春本人的懦弱可欺,能够维护她的丫鬟 司棋也不能跟随身边,最终被 孙绍祖揉搓而死,可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迎春的婚姻悲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贾府的每况愈下。

引申义

后人常用“误嫁中山狼”这个词来比喻错误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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