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先生 王菲女士2006年11月21日,嫣然天使基金正式启动。
该基金是由李亚鹏先生、王菲女士倡导发起,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将与发起人共同倡导、动员社会资源,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积极为嫣然天使基金筹集医疗救助资金,让更多唇腭裂患儿得到治疗,拥有一张健康纯真的笑脸。
主题曲:爱笑的天使
《爱笑的天使》系王菲在大陆发行的专辑,其中收录了三首歌曲。分别是《心经》 (为法门寺合十舍利塔落成暨佛指舍利安奉大典而唱),《金刚经》 (每天读诵给女儿的金刚经)和《 爱笑的天使》 (为嫣然天使基金成立而唱)。在由王菲李亚鹏夫妇发起的嫣然天使基金会2009慈善晚宴上首次亮相,该专辑是为了慈善事业所发行。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有240万唇腭裂患者。唇腭裂是最常见的先天畸形之一。
根据中国出生缺陷检测中心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466所医院每年40万-70万新生儿的检测结果显示,1988年-1992年非综合性唇腭裂发生率为1.625‰,其中唇裂发生率为1.4‰、腭裂发生率为0.225‰。在此背景下,嫣然天使基金的成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嫣然天使基金的资助对象为14周岁以下家庭贫困身患唇腭裂的儿童,患儿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嫣然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具体申请方法为:登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中国重症儿童救助网,下载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嫣然天使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审核盖章后,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资料。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儿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儿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部分患儿会诊,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连同患儿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患儿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入院治疗。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关心唇腭裂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广发博爱之心,共同关注嫣然天使基金![1]
一、网络捐款
二、银行捐款
嫣然天使基金的资助对象为14周岁以下家庭贫困身患唇腭裂的儿童,患儿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嫣然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嫣然天使基金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
2.全额资助:根据患儿病况确定资助类别,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3.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4.功能恢复:只负担唇腭裂患者唇腭裂的功能恢复缝合手术。
1.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中国重症儿童救助网下载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嫣然天使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嫣然天使基金
(1)患儿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患儿与患儿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3)患儿法定监护人填写的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4)患儿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初步体检报告;
(5)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一并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患儿法定监护人在完全理解嫣然天使基金资助告知书的内容后,需带患儿到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与唇腭裂手术相关的初步检查,并出具体检报告。以下为唇腭裂手术禁忌症,体检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1.唇裂的手术禁忌症:
(1)患儿的体重少于5㎏;
(2)血红蛋白低于10g/100ml;
(3)白细胞计数高于104/mm3或凝血功能异常;
(4)患儿的年龄小于10周;
(5)患儿有急性感染、感冒、上呼吸道感染;
(6)患儿有消化道疾病;
李亚鹏
(7)面部、口周及耳鼻咽喉部有炎症疾患;
(8)扁桃体过大可能影响手术后呼吸者;
(9)患儿不能耐受全麻手术。
2.腭裂的手术禁忌症:
(1)患儿的体重少于5㎏;
(2)血红蛋白低于10g/100ml;
(3)白细胞计数高于104/mm3或凝血功能异常;
(4)患儿的年龄小于10周;
(5)患儿有急性感染、感冒、上呼吸道感染;
(6)患儿有消化道疾病;
(7)面部、口周及耳鼻咽喉部有炎症疾患;
(8)扁桃体过大可能影响手术后呼吸者;
(9)患儿胸腺肥大;
(10)患儿不能耐受全麻手术。
1.初审
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儿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儿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部分患儿会诊,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连同患儿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审批
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患儿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入院治疗。
因嫣然天使基金为患儿提供的是慈善手术,医患双方特作此约定。定点医院为患儿提供免费治疗的时间段截止至患儿的病情相对稳定或患儿符合出院指征。且该时间段由定点医院根据患儿的病情提出建议,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嫣然天使基金是由李亚鹏、王菲夫妇捐款发起,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唇腭裂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嫣然天使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为加强和规范嫣然天使基金的资助管理,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红基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四条
基金来源
1.接受发起人李亚鹏、王菲夫妇及其友人、社会爱心人士、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2.组织开展专项筹集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3.基金增值;
嫣然天使儿童医院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
基金用途
1.为家庭贫困身患唇腭裂的14周岁以下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开展专项宣传和筹资活动;
3.资助儿童唇腭裂疾病的和学术交流和研究。
第六条
嫣然天使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均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人可据此享受“ 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嫣然天使基金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定用途外,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对捐赠物品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计入嫣然天使基金。
第八条
李亚鹏
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嫣然天使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
第九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捐赠人给予宣传报道和授予荣誉。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条
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嫣然天使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嫣然天使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确保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十一条
嫣然天使基金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定期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基金增值必须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嫣然天使基金不做任何高风险投资。
第十三条
嫣然天使基金的年度资助额度为年度基金总额的20%。
第十四条
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年度项目管理成本不超过嫣然天使基金年度资助支出总额的10%。
第十五条
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向捐助者承诺:嫣然天使基金将全力做到公开、透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基金管理和使用的详细情况。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十六条
资助对象
嫣然天使基金的资助对象为14周岁以下家庭贫困身患唇腭裂的儿童,患儿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嫣然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第十七条
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在完全理解《嫣然天使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患儿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患儿与患儿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3.患儿法定监护人填写的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4.患儿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初步体检报告;
5.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并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十九条
资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
2.全额资助:根据患儿病况确定资助类别,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3.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第五章 资助程序
嫣然天使基金第二十条
1.审批
初审 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儿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儿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部分患儿会诊,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提交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审批 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2.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入院治疗
患儿凭嫣然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定点医院入院治疗。
4.资助款划拨
根据与定点医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委员会按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定点医院指定账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很多唇腭裂患儿由于居住在偏远山区,根本无法筹集到北京治疗的路费。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嫣然天使基金决定成立国内第一支全部由中国医护人员组成的医疗队,实施“天使之旅———把爱传出去”医疗援助行动计划,深入到偏远地区为当地的唇腭裂患儿实施手术。
医疗队领队:
王冀耕:伊美尔长岛医院整形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医疗队医疗总监:
周刚教授:伊美尔整形美容医院连锁学术委员会主任
医疗队员:
马海欢,主任医师,北京中日友好医院整形中心主任
马继光,主任医师,北京协和医院整形中心主任
郑永生,主任医师,北京同仁医院整形中心主任
徐永成,主任医师,北京黄寺整形医院整形中心主任
马小兵,主任医师,北京医院整形外科主任
陈继革,主任医师,伊美尔健翔医院整形中心主任
柳 成,副主任医师,伊美尔幸福医院整形中心主任
汪济广,副主任医师,伊美尔整形美容医院连锁颌面整形专家
朱小峰,副主任医师,整形外科专家
主词条:爱笑的天使
《爱笑的天使》系王菲在大陆发行的专辑,其中收录了三首歌曲。分别是《心经》 (为法门寺合十舍利塔落成暨佛指舍利安奉大典而唱),《金刚经》 (每天读诵给女儿的金刚经)和《 爱笑的天使》 (为嫣然天使基金成立而唱)。在由王菲李亚鹏夫妇发起的嫣然天使基金会2009慈善晚宴上首次亮相,该专辑是为了慈善事业所发行。
2007年9月8日 第五届“BAZAAR明星慈善夜”创始人李亚鹏获十大慈善明星奖之最大奖项——“特别爱心奖”(未领)
2008年3月1日 “AAC2007艺术中国·年度影响力”颁奖盛典获“年度艺术慈善奖”
2008年11月29日 “慈善(南方)盛典”创始人李亚鹏获“慈善明星奖”(之前他一直拒绝领奖,这是他第一次拿慈善奖,“因为现在做慈善已经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我们整个团队都在做这件事情,我想拿奖对大家应该是个精神上的鼓励。”)
2009年11月20日 “2009北京印·时尚大典”创始人李亚鹏及阿里之行医疗队获“时尚档案慈善事业”大奖。
2010年4月9日 “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颁奖典礼”,嫣然天使基金获“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项。
2013年中国慈善名人榜:王菲李亚鹏荣登榜首。
2006年9月 李亚鹏王菲夫妇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提交了申请,并捐献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007年12月8日 第二届爱心慈善晚宴在上海外滩的茂悦酒店举行,共筹款2029万元。
2008年“5 ·12汶川地震”后,拨款500万,特别用于救助四川汶川地震中受伤的儿童,专门成立专项救助医疗队旨在为灾后受损儿童进行整形修复、功能修复、瘢痕修复和器官再造等治疗。
2009年9月29日至10月7日,李亚鹏亲自带领嫣然天使基金医疗队远赴西藏阿里救助唇腭裂儿童,此次救助被称为是建国以来“历时最长、海拔最高、医生数量最多”的一次慈善救助行动,共为34名唇腭裂患者成功手术。
嫣然天使基金2009年12月18日 第三届爱心慈善晚宴在北京柏悦酒店举行,共筹得善款现金2956万元,北大药业物资5000万元,共计7956万元。
2011年4月23日 创始人李亚鹏以哈雷车友身份出席“哈雷北京车主会爱心捐助慈善拍卖会”,与众哈雷车主共拍得善款106666元。
2012年5月27日晚 第四届“嫣然天使基金慈善晚宴”在北京举行,晚宴云集100位明星、艺人,200位企业家倾情竞拍,筹善款5400万元。经过两年半的精心筹备, 由李亚鹏、王菲夫妇等创始人共同倡导发起的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终于落成,于7月1日正式开业。在晚宴的拍卖环节,第一件拍品是一组名为《亲爱的孩子》的艺术品,最终该拍品以100万元的高价成交。由王梦龙捐赠的画作《莲塘清趣》,在蒋勤勤的助拍下,最后被刘嘉玲以120万元拍得。全场最后一件拍品,也是唯一一件无底价的拍品———新疆和田玉玉观音,起拍价一百万元,最后由一位先生以2000万元拍得。
2012年13日,中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利群12月10日微博爆料,“嫣然天使基金会就是王菲他们家的小金库,王菲女儿李嫣然在丽江拍卖的所有作品,都会以1800-4800元标价进行义卖”,同时质疑:为什么不找那些普通残疾孩子的画?非要拿自己孩子的画拍卖?王菲微博讽刺回应:“你这样说会出名啦。”
2013年5月27日,为庆祝嫣然天使基金会香港分会成立及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成立一周年,嫣然天使基金会在香港举行了慈善晚宴。不仅李亚鹏、王菲亲自坐镇,刘嘉玲、那英、赵薇、陈奕迅、杨千嬅、关之琳、邓超等众多明星也前来捧场,并参与了现场的“助拍”活动。
2017年5月16日,北京中赫国安俱乐部与嫣然天使基金启动“共享公益共享体育”,帮助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2]
2014年1月6日,周筱赟爆料李亚鹏涉嫌贪污嫣然基金会7000万元善款,人均唇腭裂手术成本高达9.9万。1月13日,周筱赟再次爆料称红十字会报告中说5322万建的嫣然医院变成李亚鹏等4个自然人的私人财产。2014年2月17日下午,嫣然天使基金会的一位高层人士回应说:“这是周筱赟没有根据地对李亚鹏先生及嫣然天使基金会名誉的再次恶意诽谤。李亚鹏的律师已介入此案。嫣然天使基金会,将对周筱赟保持法律起诉的权利”。
周筱赟李亚鹏1月6日通过其微博回应称,该网友“言论中有很多不实之处”, “我善意的理解为因信息不完整,以及片面的理解所造成的。”李亚鹏邀请该网友实地考察,“并邀请5-10家媒体以及公益机构人士”。
嫣然基金公开声明回应质疑 王菲侧面声援前夫
2014年1月21日,嫣然天使基金官方微博就网络爆料人周筱赟此前质疑言论发布调查报告。该报告指出,周筱赟发布的言论对其品牌形象和日常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嫣然天使基金据所有言论进行了核查,表示周筱赟所言属捏造事实言论。1小时后,王菲转发该微博,从侧面声援力挺前夫李亚鹏。[3]
嫣然基金遭质疑 爆料人托律师炮轰民政局
2014年2月16日,爆料嫣然天使基金违法的周筱赟,委托律师向北京市民政局发律师函,要求该局“纠正违法”。此前他向朝阳区卫生局、朝阳区民政局申请公开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成立的验资报告、注册资金实际来源、接受境外资金报告等遭拒。随后,在同一天,周筱赟转发此微博并发问,称善款为何成了隐私。[4]
《法制晚报》通过微博爆料称,爆料人委托律师发表律师函。律师函称,嫣然天使注册资金的实际来源信息应该公开,朝阳区民政局不应以“权利人不同意公开”为由不公开,应履行慈善信息公开义务,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李亚鹏回应:不愿公开更多 不想再给误导素材
李亚鹏和其发起的嫣然基金遭受媒体质疑。为此,李亚鹏接受专访,并做出了回应:“现在我们公布的程度是符合国家要求的,设立嫣然医院是公益机构自我发展的需要。”
李亚鹏称5322万元是用于嫣然医院建设,周筱赟无视这一事实。唇腭裂治疗并非嫣然天使基金的唯一项目,除去其他项目的相关开支,单例手术成本平均未超过4500元。周晓赟的计算方法“简单粗暴,误导公众”。
李亚鹏告诉《财经》记者,在美国和台湾地区,对唇腭裂采取综合治疗,包括颌面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语音纠正、心理辅导等。同时,根据患儿的年龄不同,所接受的治疗也不同,比如牙齿发育时,需要进行语音纠正、口腔正畸等,另外还需要进行心理辅导。而在中国大陆,单一的医疗技术虽然具备,但综合医疗还是空白。 同时,希望通过嫣然医院将嫣然基金转化为拥有自我造血能力的公益机构,医院通过运营实现平衡、甚至实现盈余,盈余的部分则作为救助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的资金来源。[5]
李亚鹏诈捐
爆料人周筱赟再次炮轰李亚鹏,周筱赟说自己利用财务软件进行统计梳理,发现“嫣然基金涉嫌侵吞刘嘉玲、伊能静等明星和机构近5500万元捐款,李亚鹏涉嫌诈捐100万元”。针对这一消息,嫣然高层:周筱赟没有根据地对李亚鹏先生及嫣然天使基金会名誉的再次恶意诽谤,李亚鹏的律师已介入此案。嫣然天使基金会,将对周筱赟保持法律起诉的权利。
朝阳区恒通商务园内楼层指示牌嫣然天使基金否认7000万善款下落不明
2014年1月17日,网友周筱赟再次爆料,称李亚鹏创建的嫣然天使基金(简称嫣然基金)捐助治疗成本高达9万9千元,超出同类公益组织价格近20倍,“至少7000万善款下落不明,涉嫌利益输送”。此外,嫣然基金8家定点医院中有4家为民营美容整形医院,而国外同类公益组织则均与公立医院合作。
此前,周筱赟曾质疑李亚鹏的“书院中国”基金会涉嫌多项违规。
李亚鹏公开回复称,周筱赟言论“有很多不实之处”,并表示“具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嫣然基金声明否认了周的多项质疑,称其计算方式“简单粗暴”。
嫣然基金上级监管单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表示,审计未发现嫣然基金存在违规情况。[6]
民政部就嫣然基金事件表态信息必须公开到位[7]
2014年2月25日下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在嫣然天使基金(下称嫣然基金)被质疑事件持续发酵两个多月后首次回应称:信息必须公开到位。
质疑者周筱赟指李亚鹏涉嫌巨额利益输送、侵吞善款5500万元、诈捐100万元。争议的核心,集中在质疑者要求嫣然基金和嫣然医院公开透明晒详细账单,而嫣然却至今不晒。
李亚鹏说,嫣然基金已经晒了审计报告,而嫣然医院则没有更多的信息公开义务。对于李亚鹏的解释,周筱赟表示不满,“嫣然基金的审计报告只有简单的收支表,连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都没有,晒‘天书’有什么意义?嫣然医院既然是捐款所建,为何公众想看到验资报告和实际出资来源,都能以‘个人隐私’为由遭到回绝?”
嫣然基金以自身只是红十字基金会的专项基金、并不是独立法人为由,称嫣然基金不属于《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第四条当中的“基金会”范畴。言下之意是,嫣然基金并不是该《办法》规定的信息公布义务主体,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募捐活动和资助项目的信息。李亚鹏也认为,嫣然医院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没有更多的信息公开义务。
这一解释看似“合理合法”,但和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的《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的“捐赠财产的来源、种类、价值等皆为慈善组织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信息”相违背。
红十字会审计“嫣然”账目 李亚鹏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2014年2月27日19点30分“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关于周筱赟反映朝阳区民政局不予公开嫣然医院验资报告等材料。我局于2月17日收悉,2月21日已督促朝阳民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做好相关工作,朝阳区民政局已向嫣然医院发函,要求其依据有关规定公开信息。”
在连续多次炮轰李亚鹏涉嫌侵吞5000多万元善款之后,周筱赟从22日到27日,终于等来了三大“利好”。一是央视的白岩松喊话嫣然,表明慈善的账不查不清;二是国家民政部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在一次报告会上就周筱赟质疑嫣然基金事件作出回应:要求嫣然天使基金信息必须公开到位;三是,朝阳区民政局已向嫣然医院发函,要求其依据有关规定公开信息。
呼吁国家审计署调查
2月27日晚,周筱赟很兴奋地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说,获得消息,红十字总会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李亚鹏的嫣然基金账目。但还是要紧急呼吁!请国家审计署尽快进驻嫣然天使基金,审计他们账目。周筱赟声称:“李亚鹏将5300万元善款建医院变为私产,并涉嫌侵吞5500万元明星和机构捐赠,诈捐100万元,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李亚鹏的涉案金额超过1亿。从法律角度看,李亚鹏早已经违法了。”
民政部称李亚鹏嫣然事件必须公开 嫣然基金称配合
2014年2月28日下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在某讲座上就周筱赟质疑嫣然基金事件进行回应,慈善组织确实需要专业化运转,信息必须公开到位。詹成付表示:“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首先要信息公开,作为慈善组织、作为社会组织要给公众知情权。我们的慈善组织确确实实需要学会专业化的运作。”
成都商报致电嫣然天使基金的工作人员祁欣,她表示:“我们也刚知道这事儿,但是谁说的我们也不确定,包括是民政部的哪个官员我们都不确定,我们暂时没有回应,我们要问一下。”之前,祁欣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他们正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的内部审查,并期待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
成都商报联系上爆料人周筱赟,他表示:“我早在2014年1月6日就向民政部实名举报李亚鹏嫣然天使基金涉嫌巨额利益输送,但直到现在,民政部对嫣然事件做出官方表态,虽然是迟到的表态,还是值得肯定。”
接受调查
民政部表态称将介入关于李亚鹏天使嫣然基金被举报有违法违规问题后,有媒体联系到嫣然天使基金会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嫣然天使基金确实正在接受调查,调查方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局共同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即将完成,应该很快,我们也在等待审计结果的公示。”
2014年3月9日,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民政微语”发表博文:“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正在调查嫣然天使基金:对于李亚鹏嫣然天使基金被举报有违法违规问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早已关注并履行职责,业务主管单位、红十字会已经在进行调查工作。民政部将依据调查和民政部门的复核,给予公众正面的答复。”并@了举报人周筱赟。
2014年3月8日,有媒体连线嫣然天使基金发言人,该发言人说:“嫣然天使基金确实正在接受调查,调查方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民政局共同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嫣然是一个在红基会旗下的专项基金,是一个服务社会的机构,经过此项调查,有主管部门为它做申明是最好最合适的。”至于审计工作的进度,该工作人员称:“审计即将完成,应该很快,我们也在等待审计结果的公示。”她还对嫣然的账目作出解释:“一直以来嫣然基金会没有隐瞒任何事情,官方回应也一直都挂在网上,基金会没有做出任何越权、越法的事情。”
至于周筱赟的持续质疑,嫣然方称:“我们没办法阻止社会上的质疑之声,只是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这个事件,有几次所谓爆料,嫣然的官方微博都作出过回应。”
嫣然天使基金与民政部双方都明确表示,调查工作正在展开,很快就会有结果对外公示。
2014年8月12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称嫣然基金不存在财务问题。至此,历经半年的”嫣然风波”尘埃落定。
实际上,2014年1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经调查已做出声明 “未发现李亚鹏以公益之名敛财问题”。而某网络媒体爆料人继续对调查结果包括调查机构进行质疑,也不断催化了整个慈善业,乃至社会的诚信危机。此次来自更高级别的民政部的调查结果出炉,对于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来说,应该是期待已久的结果。有关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的负责人激动的表示“半年以来我们一直积极的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审计和调查工作,但同时这也消耗了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我们现在只想认真的工作,把失去的时间追回来,一心一意的把医院做好,这本该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8]
李东嫣然天使医院董事李东控制的河南中担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3月因拖欠数亿元本息被近千名投资者追债,4月29日,洛阳市公安机关正式对河南中担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
在渤海信托向河北石家庄警方报案后,李东本人已于4月24日被批准刑事拘留,其时为“刑拘在逃”。
2013年8月至9月期间,李东采取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渤海信托信任,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渤海信托投资款9000万元。
5月1日起,西工、瀍河、老城、宜阳等涉及县(区)已分别组织对公司债权进行登记。公安专案组正在对河南中担的资产情况、在外投资进行调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