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科学生可同时修学专、本科课程,且在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即可凭本科课程合格证申办本科毕业文凭,具有短、平、快的特点。
2、“衔接”自考本科比社会自考参加市自考委统一测试的必考课程门数少,一般7—9门(常规自考所有课程测试均由市自考委统一组织),特别是《外语》在常规自考极不容易通过,而在“衔接”自考中纳入主考学校测试,因此,自考助学学制相对缩短,难度相对降低。
3、“衔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国家同样承认其学历,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在参加市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后可申办学位
“衔接”专业授课教师由各校教学系安排,学习方式以集中学习为主。
衔接自考工作于从高职专科与自考本科衔接试点,继而将国民教育系列专科纳入了衔接试点,包括普通专科、成人专科、高职专科、自考专科生等所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均可报考衔接自考本科。
学生在本校报名注册后,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免冠2寸照片1张,缴纳学费和教材资料费等规定费用后,并参加集中学习授课。由主办院校将名册上报当地县区及重庆市自考办建立学生个人考籍档案,办理准考证即可。
因衔接自考工作只在重庆市试点,故衔接考生,不能转专业,也不能办理考籍转移。考生学习期满,如有部分课程未合格,可继续在主考学校报名参加课程考试,考籍3-8年内有效。
1)在校就读专科(原则上二年级及以上)和已毕业的专科学生均可申报“衔接”自考。
2)所申报的“衔接”本科专业与原所学专科专业必须是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部分学校无此限制)
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在校生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
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年计收,一次性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