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而是表示要按地方标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016年11月1日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规定网约车上路载客必须做到“平台持证经营,司机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网约车的司机与车辆要合规合法,必须“三证合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是对于网约车车辆资质的认定,由交通运输部设计,证件包含了车辆基本信息、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网约车乘客能够通过专用APP扫描二维码验证所乘坐的网约车是否为登记在册的网约车,持证司机可以将该证下载到手机等移动终端显示,也可自行打印后随车携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2017年2月,无锡市向首汽约车无锡分公司正式核发全国第一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首汽约车无锡分公司获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对应的正是“车辆持证载客”,也就是说今后每一辆合法经营的网约车都应该拥有属于该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表明持有该证的车辆属登记在册的营业用车辆,网约车用户搭乘这辆车发生消费的全过程都受到全方位的法律保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