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湿浊内阻,脾为湿困,运化失职所致的胸腹痞闷,食少体倦,口淡不渴,或呕吐泛酸,大便溏泄,舌苔白腻等证。
常用的药物有霍香、佩兰、白豆寇、苍术等。
化湿药物气味芳香,多含挥发油,一般以作为散剂服用疗效较好,加入汤剂宜后下,且不应久煎,以免其挥发性有效成分逸失而降低疗效。本类药物多属辛温香燥之品,易于耗气伤阴,故阴虚血燥及气虚者宜慎用。
本类药大多能刺激嗅觉、味觉及胃粘膜,从而促进胃液分泌,兴奋肠管蠕动,使胃肠推进运动加快,以增强食欲,促进消化,消除肠道积气的作用。
性多干淡平或微寒,淡能渗泄水湿,服药后能使小便畅利,水肿消退,故具有利水消肿的作用。主要归肾经及膀胱、小肠经。
本类药物性味多为甘淡平和微寒,甘淡能利水渗湿,适用于水湿停蓄体内所致的小便不利、泄泻或水肿、淋浊、痰饮等证。服用后能使小便畅利,尿量增加。药理研究证实,本类药物多有促进尿中Na+K+ Cl-、尿素等排泄而起利尿作用。常用的药物有茯苓、猪苓、薏苡仁、通草等。
用于水湿内停之水肿、小便不利,以及泄泻、痰饮等症。
本类药物性味多为甘淡寒或苦寒,甘淡能渗湿,苦能燥湿,寒能清热,故具有清热利湿的作用,适用于水湿内停,或湿从热化的湿温病,以及湿热下注,蕴蓄膀胱的小便不利、尿道灼热涩痛、淋沥不畅等证。
常用的药物有泽泻、车前子、滑石、海金砂、金钱草、木通、扁蓄、瞿麦等。[1]
主要用于湿热黄疸,症见目黄、身黄、小便黄等。部分药物还可用于湿疮痈肿等症。临症可根据阳黄、阴黄之湿热寒湿偏正不同,选择适当配伍治疗。
1.治疗水湿证宜联系有关脏腑,辩证施治。人体中,主水在肾,制水在脾,调水在肺,水湿病与肾脾肺有密切联系。如肾虚水泛,需配伍温补肾阳的药;脾虚生湿需配伍补气健脾药;肺失宣降,水失输布,则需配伍宣降肺气药。[2]
桑寄生 2.湿邪其性重浊粘腻,易阻碍气机,故在祛湿剂中,往往配伍行气药,即“气行湿自化”之意。
3.祛湿药及方,多属辛香温燥,或甘淡渗利之品,易伤耗阴津。对阴虚津亏之证,虽受湿邪,不宜过分利用,以免阴津愈伤,即使必要,亦应配伍使用。病后体虚或孕妇均应慎用,虽需祛湿利水,亦应配伍健脾之品,以兼顾正气。
常用祛湿药功效: